“一带一路环境院长联盟”在上海成立
发布时间:2018-12-1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一带一路环境院长联盟”在上海成立。 供图 摄
12月10日至11日,来自中国、俄罗斯、菲律宾、孟加拉、埃及、阿联酋等23个国家52所高校的环境学院院长齐聚同济大学,出席首届“一带一路环境院长论坛”,围绕“一带一路”环境问题及未来发展展开讨论,以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全面合作。
会上,“一带一路环境院长联盟”宣告成立,将响应社会公众对大学引导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期望,共同致力于助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实现。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年来,“一带一路”建设进展迅速,在生态环保合作领域,中国积极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对话、交流与合作,加强生态环保信息支撑服务,推进环境标准、技术和产业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
论坛上,来自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内高校,以及泰国亚洲理工学院、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大学、立陶宛考纳斯科技大学、肯尼亚内罗毕大学、斯里兰卡科伦坡大学、埃及亚历山大大学等国外高校的环境院长发言,分别介绍了所在区域的环境问题、需求和资源情况,表达了希望加强相互之间合作与交流的愿望。
首届“一带一路环境院长论坛”在同济大学举行。 供图 摄
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院长伍江表示,作为培养人才和传播知识的载体,高校在绿色经济和更广泛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各高校环境学院之间的合作,也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济大学作为全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大学联盟的主席单位,已在全球105个国家833所高校中推进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并搭建了广泛的合作网络。发起举办此次论坛、成立这一联盟,是希望在这个全球网络的框架下,加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环境学院在环境及相关学科的合作与交流,搭建“一带一路”在环境科技领域的合作平台,共同推进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事业。
伍江还表示,联盟名称中的“一带一路”,指的是合作主题,而不仅限于地理位置上的含义;联盟成员不仅限于地理意义上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学术机构。
论坛通过了《一带一路环境院长联盟章程》。根据章程,联盟作为一个学术和研究机构网络,将共同致力于利用大学资源,构建区域合作桥梁;通过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相关领域的联合活动,促进跨学科的学术和研究发展;提供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战略指导和宣传;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战略实施;努力建设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解决方案的创新引擎。
在此合作框架下,联盟高校可根据所在大学和当地政府的资源合作启动研究项目;开发举办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学位项目、培训项目和研讨会等;实现信息交流、知识共享,鼓励师生在联盟成员之间进行访学交流,鼓励和加强区域和次区域高等教育网络框架内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合作;将“南南合作”资源纳入到全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大学联盟网络。
本次论坛得到了中国生态环境部和教育部的指导与支持。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一带一路环境院长联盟”在上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