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进入拐点 释放积极作用才能满足消费需求
发布时间:2018-12-1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几年,从共享单车到共享汽车,从共享充电宝到共享雨伞等,一系列共享经济新形态不断涌现,带动了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不过,从2017年以来,尤其是进入2018年,以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为代表的共享经济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暴露出许多问题,监管措施也在持续完善,共享经济已由过去的“高歌猛进”阶段进入当前关键的调整阶段。
共享经济蓬勃发展,不仅促进了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催生了经济活动的新业态新模式,也带动了大量就业,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开辟了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条新通道。《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8)》显示,2017年中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49205亿元,比2016年增长47.2%。
在共享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经济形态也引发了新问题。比如,平台企业的盈利模式如何定位、要有怎样的社会责任、用户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协同治理体系如何跟得上、如何维护公共数据的安全等。这些新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共享经济是否能够健康持续发展下去。
在经历了初始阶段的“火热”后,随着新问题的出现,应该讲,共享经济发展目前已进入一个拐点,面临着重构调整的重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共享经济已经进入困局甚至开始走下坡路,而是提示共享经济这种新经济形态,如何根据它的本身特点,探索出“量身定做”的发展模式。毕竟,共享经济能够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消费选择。新时代,随着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消费升级所带来的定制化、个性化、品质化消费已然成为新趋势。而且,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让消费继续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动力,是经济转型的必然要求。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消费形态,其积极作用是值得肯定和重视的。
释放共享经济的积极作用,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并助力经济发展。让共享经济走上持续健康发展之路,平台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合力努力很重要。共享经济企业应回归企业本质,加大创新力度,创造新的业态、新的服务、新的场景和新的用户习惯等,避免同质化或跟风,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同时,要探索建立持续稳定的盈利模式,改变以往依靠资本高投入“跑马圈地”式粗放型发展路径,因为资本“催肥”下的共享经济难具可持续性。此外,要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除了重视盈利,也要重视在经营过程中对社会、消费者、环境等的贡献,使企业具有更高层次的发展理念。
推动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必须跟得上。最近,政府有关部门针对网约车、顺风车平台企业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已正式启动,涉及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网约车、顺风车平台企业。可见,监管正在加强。需要指出的是,在共享经济经历了“井喷式”发展后,根据共享经济特点实施全方位监管正逢其时。希望监管部门在打破垄断、防止资本绑架市场以及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上下更大工夫,从而形成常态化、法治化的监管体制机制,促进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张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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