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9-098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15次临时会议11月25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12月2日在厦门分部4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董事林红英女士因公务出差,已审核书面议案,委托董事邹来昌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蔡美峰先生因公务出差,已审核书面议案,委托独立董事朱光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景河董事长主持,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与大陆黄金公司签署协议安排收购相关文件的议案》
有关详情见于同日披露的“临2019-099”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总股本由23,031,218,891股变更为25,377,259,946股,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03,121,889.10元变更为人民币2,537,725,994.60元,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进行相应修改。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详情见于同日披露的“临2019-100”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1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股份回购、股东大会通知时限等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第一百零二条有关类别股东大会通知时限等修订涉及修改类别股东权利,需同时提交公司A股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会议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的修订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股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详情见于同日披露的“临2019-100”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技术改造等资金需要,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瓮福紫金”)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其中9.15亿元需要由各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会议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37.38%为瓮福紫金提供不超过34,202.7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有关详情见于同日披露的“临2019-101”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0年2月4日上午9点在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公司总部21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有关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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