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酒后捅两人 “德州大学生遇害案”真相
发布时间:2018-05-0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2018年3月8日,星期四,德州。
虽已是初春三月,却依旧春寒料峭。
9点30分,检察官和鲁检君到达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层层安检,我们来到了第一审判庭门前。此时距开庭还有二十多分钟。稍作休整后,鲁检君随检察官进入庭审现场。本案辩护人以及省高级法院合议庭人员相继入庭,为即将开庭的案子做着最后的准备。
9点55分,法警进入庭审现场,十余位旁听人员也进入了现场,坐在旁听席的最后一排。
书记员宣读完庭审纪律后,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于10点正式开始,上诉人费某亮被带入法庭。
见到费某亮,鲁检君有些意外。与坊间的猜测不同,上诉人既不凶狠,也并不强壮,他大概1米7左右的个头,看起来十分文弱,实在让人无法把他和2年前刺死2人的杀人犯联系在一起。
在庭审现场,费某亮穿着一件迷彩上衣,黑色短袖,手里握着一沓看起来有些旧的纸。面对审判长的提问,他十分配合,也很有礼貌。可是,庭审现场的他所表现出来的文弱和谦逊是否是他的真实一面?2年前,他为什么血刃2名学生?当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随着庭审的继续,疑问很快得到了解答。
10点04分,审判员宣读一审判决书。根据一审判决书和上诉人自己的供述,鲁检君还原了当晚的情形:
2016年10月25日晚,费某亮与朋友在德州某学院步行街吃饭,酒后离开时用饮料瓶砸在了同在一个饭店吃饭的刘某某和其女友的桌上。刘某某起身质问其“什么意思”,费某亮不满刘某某瞪他,当着众人的面打了其一巴掌,后在朋友的劝说下准备离开饭店。当众被打的刘某某气不过,拽住费某亮的衣服不让他走,非要讨个说法,二人遂发生争执。几分钟后,刘某某的一众同学来到现场,双方言语不和,打了起来。这其中,就有闻讯赶来,帮朋友讨要说法的本案被害人刘某彤和刘某洲。
两伙人从饭店打到商业街,持续了2、3分钟的时间。在此期间,被围打的费某亮趁机跑到十几米外的超市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并在无人员继续追打他的情况下再次主动返回现场,通过叫骂等方式挑起争执。而就在这次打斗中,费某亮持水果刀捅刺被害人刘某彤、刘某洲,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犯案后,费某亮非但没有主动投案,还向同伴要了80元钱路费准备逃跑。正在其去往医院向母亲和哥哥道别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上,上诉人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10:12法庭调查开始。辩护人、检察员先后就犯罪事实情节向上诉人发问。期间,上诉人态度一直很配合,思维比较清晰,虽然脸上没有过多表情,但在旁听席的鲁检君可以看到,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他不停地在抿嘴,试图缓解自己的紧张情绪。
10:23分,检察员讯问完毕,法庭调查结束。
法庭辩论阶段开始。
10:25,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对该案的定性和量刑问题提出了辩护意见。当辩护人提到此案具有防卫的前提和性质,应系故意伤害致死时,上诉人费某亮好像重新看到了希望一般,忽然抬起一直低垂的头。
10:41检察员程才发表出庭意见,通过分析本案证据和讯问情况,还原上诉人案发过程的一系列行为及展现出的心理状态,反驳了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而此时,刚刚还似乎充满期待的费某亮重新低下头,看不出情绪变化。
10点55分,上诉人费某亮做最后陈述。
只见他起身,慢慢打开此前一直紧握着的纸,低下头念了起来。
刚说了几句,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在法庭上:费某亮突然“扑通”一声跪了下来,痛陈心中的悔意,向被害人表达着无限的忏悔。在整个陈述过程中,费某亮不断重复自己“年少无知”、“无心之失”,祈求法庭给他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
上诉人陈述完毕,审判长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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