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8-05-0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2月24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委、高检院的部署要求,对我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具体部署。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要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准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全省检察机关要根据高检院和省院的工作意见,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准确、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要重点打击涉足经济领域、服务行业的黑恶势力以及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和宗族黑恶势力;重点打击“企业化”“公司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黑恶势力,以及各种“套路贷”“裸贷”和以“软暴力”滋事讨债等突出黑恶问题;重点打击盘踞在交通、建筑、矿产等领域垄断经营、破坏经济秩序以及插手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要通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犯罪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会议要求,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快捕快诉黑恶势力犯罪。要依法做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确保办案时效;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法律监督,指导帮助完善证据。要在办案程序上做到“提前”,及时和公安机关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通报渠道,实行提前介入实质化。要在办案期限上体现“从快”,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体现出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鲜明政治态度。要在办案组织上体现“合力”,建立办理黑恶势力犯罪的专业化办案队伍,统筹调配办案力量。要在文书制作上体现“繁简分流”,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的审查报告可以简化制作,突出审查关键要点和重点内容。
会议要求,要突出打击效果,确保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办案质量。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区别对待原则,分类处理黑恶犯罪涉案人员。要把握案件审查“要点”,注重综合考量,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要严格规范案件审查程序,对每个案件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捕诉衔接,上下联动。要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证据意识,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会议要求,要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各级检察机关要完善衔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件的请示报告和备案制度。要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尺度,确保办案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要完善挂牌督办和重大案件参办机制,联合公安机关挂牌督办对全省有影响的重大案件。要建立专业化办案指导机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办案人员专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并积极探索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要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合考评体系,科学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效。
来源:新华报业网 转自:新华网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江苏检察机关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