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在线转让火爆 “秒杀”背后有风险
发布时间:2019-06-1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过去,投资者在理财过程中往往只能持有到期。现在,如果理财持有期间急需用钱,投资者则可以将产品挂在平台上并自主设定转让价格,有买家在约定时间内确认购买,卖方当天就可收回资金。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越来越多的银行推出可转让业务,这种类似“跳蚤市场”的二级交易平台在投资市场走热。对于买方客户,在理财收益走低的行情下,可以“淘”到相对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转让交易
高收益产品拼手快“秒杀”
记者连日登录一家提供理财产品转让服务银行的手机APP看到,转让区产品成交非常活跃,特别是在20:00~22:00,大多呈现出“秒杀”的火爆状态。
11月24日20:00刚过,几乎每5分钟左右,就有投资者放出要转让的产品。部分收益率较高的产品在数分钟内就可以完成转让。记者不得不通过手机先截屏后阅读的方式了解相关信息,不然很可能还没来得及消化详细内容,就已经被“下架”,且无法再找到该产品。比如,一款转让金额为20.8万的产品,理财周期为365天,剩余期限81天,年化收益率达到5.3%,刚上架就被“秒杀”。
记者走访了上述银行的部分网点。理财经理解释说,如该行11月22日~28日发行的理财,365天型预期年化收益率5.02%,182天型预期年化收益率4.93%,在市场利率稳定的情况下,持有产品半年后,投资者如果以5.02%的价格转让,那么持有人仅持有半年就享受到了1年期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对于受让方,接收人仅需持有半年也可享1年期产品的年化利率,其收益也高于同期市场收益率。
记者观察到,目前推出转让业务主要集中于全国性银行,包括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等。在设立的转让区,产品的标的额区间比较大,既有数千元的产品,也有百万元量级的产品。部分产品的转让方按照原有的预期收益率进行转让,也有一部分转让方对收益率进行了自我定价,在原有收益率上下调。从期限方面来看,被转让产品的剩余存续期,有剩余不足一个月的产品,也有刚刚成立月余、还需封闭半年以上的产品。
转让途径
自找“下家”或由银行“撮合”
对于急需资金的投资者来说,最关心的是理财产品如何快速转让变现。记者了解到,目前已开通理财转让业务的银行,主要有两种转让途径:即转让者自行找到“下家”定向转让和银行线上平台“撮合”找到“下家”。
具体而言,第一种途径就是转让者自行找到“下家”,或由理财经理协助发出转让信息,联系到愿意“接盘”该产品份额的投资者,双方约定好转让价格后前往线下网点,办理转让手续。
第二种途径则是转让者通过网银等线上平台,以一口价或者竞价的方式挂单。“下家”通过比照考量,若所转让的理财产品收益率、期限和金额契合自己的需求,就直接在线上进行确认购买。在转让过程中,银行仅起到“撮合”作用,提供资金清算和份额划转等服务。
然而,并非全部理财产品都能在二级市场转让。从目前银行纳入转让的产品类型来看,首先,被选中的产品通常只能是该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其次,债权债务关系比较明确,诸如票据类债权性质的特定理财产品;其三,产品的投资方向比较明确,能够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目前支持本行封闭式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的转让。”浙商银行重庆分行理财师刘辉民说,转让区的产品通常额度有限,收益率又比较高,目前该行每个月转让成交的理财约5万笔左右,成交金额在80亿元/月,转让成功率100%。“根据交易经验,收益率只需略高于在售同期限产品10个百分点左右,往往10分钟左右的时间就能成交。”
“预期收益性的理财产品都可以转让,因为这类产品最容易让客户理解、测算转入、转出的收益。”中信银行重庆分行零售银行部产品销售室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已实现7×24小时全天候在线交易,每年交易笔数20万,年交易量约500亿元。下一步,还将逐步丰富可转让产品,预计在2019年,存款类、净值类理财也能灵活转让。
建议
转让理财产品注意风险
由于受资管新规的影响,银行理财产品正在向净值化方向转型。业内人士指出,预计将来理财产品形态或将呈现“两极分化”:一类为极短期的类货币基金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另一类期限或比原来旧模式下常见的6个月左右期限更长,普遍在一年以上。
与此同时,在产品收益短期难以取得较大突破的情况下,有条件的银行纷纷筹措建立银行内部理财转让交易平台,拓宽自身业务线,丰富产品供给,以满足投资者流动性与盈利性需求。
但交易过程中,潜在的风险也值得投资者衡量。普益标准研究员赵璐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就目前银行理财产品转让市场来看,均为银行自建的二级交易平台,用户数量偏少,缺乏公开市场报价,不能保证产品交易准确反映产品公允价值。理财产品转让人有较强流动性需求,为在短时间内撮合完成交易,或会折损部分收益,增大了首发购买者在交易时面临的较大幅度折价的风险。
另一方面,针对理财转让功能,尚未有相关规范出台,监管层的态度尚处于“模糊”地带。随着理财产品的新老接替,符合新规要求的新产品占比将逐步提升,对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对不够规范的市场不排除操作过程中出现各类风险事件。
赵璐建议,在目前收益下行的趋势下,投资者在转让市场寻觅“相对高收益”时,对于产品的协议信息一定要仔细阅读消化。挑选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需关注产品剩余期限与预期收益率;遇到净值型理财产品,需关注产品剩余期限、历史以来净值变化情况、业绩比较基准及收益分配、产品风险等级。考虑到客户转让理财产品通常是基于流动性调节,因此剩余期限越长的产品折价率通常可能更高,投资者可以适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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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转让小贴士
转让一旦成交不可“后悔” 在转让完成前,转出客户可以对转让申请进行调整或者撤销。转让交易一旦成交,买卖双方不可以撤销、修改。委托转让有效时间为48小时,若48小时后理财产品尚未转出,该委托转让失效。
转让前看清三个“收益率” 产品年化收益率:产品本身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持有期实际年化收益率:理财转出方(卖方)的实际年化收益率;根据转出方实际投入资金和持有时间计算得出的实际年化收益率;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理财转入方(买方)的实际年化收益率;根据转入方投入资金和预计持有时间计算得出的参考预期年化收益率。(系统会根据客户自定义的卖价,自动算出买方和卖方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转让理财目前基本不收手续费 按照成交价款的一定比例向转出方收取转让手续费,目前手续费率设置为零。以某股份制银行为例,如果是客户自己找“下家”,银行收取手续费50元/笔;如果是委托银行找下家,银行则收取转让金额的0.1%。不过由于该业务在推广期,目前大部分银行免费搭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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