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老太被金毛獵犬嚇到摔傷索賠11萬余元市民遛狗須依法
发布时间:2019-06-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漫畫/傅汝萍
《長沙養犬管理條例》將於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湖南日報記者帶你看一個案例,你就會發現,這個條例還真的勢在必行。
金毛獵犬突然襲擊,七旬老太摔成八級傷殘
長沙市天心區七旬老太陳某每天早上有散步習慣。2016年6月30日早上6時,她像往常一樣在其居住的雅林園小區散步。
突然,一條高大的金毛獵犬“嗖”地向她躥來,陳某下意識地躲閃,因沒站穩而摔倒在地。
飼養這條金毛獵犬的是附近一位居民羅某,當天早上是羅某母親幫其牽著在小區內遛狗。
陳某受傷后到醫院治療。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12日住院期間,羅某墊付費用共計1.1萬元。
后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陳某左尺橈骨遠端骨折,腰1椎體壓縮性骨折,綜合評定為八級傷殘;綜合評定誤工期為5個月左右,護理期3個月左右,營養期2個月左右。
法院判決各擔50%責任
陳某出院后,與羅某就醫療賠償費一事未能達成一致。2017年4月,她以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受到侵害為由,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羅某賠償醫療費等共計112468.8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羅某的金毛獵犬當時有主動接近陳某情形,致使陳某遭受驚嚇、站立不穩而摔倒。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認定陳某摔倒系羅某犬隻驚嚇所致,故羅某作為飼養人依法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賠償相應損失。
同時,陳某受到驚嚇摔倒,亦有其注意力不集中的原因。經綜合考慮,法院判決陳某和羅某各擔50%責任。扣除羅某已經墊付的1.1萬元外,她還應賠償陳某44351.9元。
因羅某一直未履行法院判決,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對羅某的個人賬戶和房產進行了查詢,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法院現已依法將羅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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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攜犬出戶時,應按照“一繩一套一袋”(即束犬鏈、口罩、清便口袋)的要求,進行約束和清潔衛生,並且盡量避免近距離接觸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等人群;
嚴格管理區內經許可飼養的犬隻應當佩戴智能犬牌,植入電子標識。未在犬隻頸部佩戴智能犬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200元罰款;
市民外出遛狗時,需用兩米以下的犬繩牽領,並為其佩戴嘴套。在樓道、電梯及其他擁擠場合,市民要懷抱犬隻,或收緊犬繩、貼身攜帶犬隻,不得由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單獨攜帶犬隻,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養犬人應當按規定進行犬隻免疫並取得養犬許可,不得放任犬吠影響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驅使犬隻恐嚇、傷害他人,不得放任犬隻在城市道路上亂跑影響交通秩序和安全。(記者 何淼玲 通訊員 李石江 周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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