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吉林连续发生重大事故 整顿搞形式走过场
发布时间:2021-08-0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关于吉林省连续发生重大事故的通报”。通报中称,10月4日,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境内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造成18人死亡,这是在今年“4·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吉林省松原市又发生同类严重事故。事故集中暴露出当地交通安全问题十分突出:一是交通管理混乱;二是吸取教训不深刻,“4·15”事故同样存在货车违规运送抢种庄稼群众等突出问题,但事故调查不认真不规范,为查处而查处,没有切实抓住问题找出教训,调查报告也没有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更没有引以为戒;三是治理整顿搞形式走过场。
10月9日,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转发了该通报,要求务必汲取教训,务必举一反三,务必落实到位。
吉林安委办介绍,今年以来,吉林省重大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特别是松原市在不到半年内接连发生乾安“4·15”、扶余“10·4”两起同类重大交通事故,在吉林省历史上从未发生过,占今年全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半,影响十分恶劣。10月5日长春双阳又发生3死2伤交通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集中暴露出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不到位。扶余“10·4”等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在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发生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节点,发生在省安委会全体会议刚刚结束、秋冬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正在进行的重要时段,反映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没有真正践行,没有贯穿到抓工作、防风险的全过程,对安全隐患长期失管失控。对农忙时节农民安全出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导,让人民群众生命在监管盲区漏洞中丧生,是对人民生命的漠视、对安全的不负责。二是落实安全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乾安“4·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全省立即部署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但一些地区和部门不担当、不作为,治理行动搞形式,没有真正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没有真正排查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风险,没有制定并落实根本性治理措施,导致问题隐患长期存在。特别是今年台风影响比较严重,有的地区和部门对相关风险隐患没有进行分析研判,对农民乘坐货车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直至重蹈覆辙。三是落实严格执法、严格处罚不到位。有的地区和部门针对农村道路货车载人、疲劳驾驶、无证无牌、严重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执法处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甚至没有开展执法处罚。节假日期间,有的执法部门要么放假走人,要么简单化、走过场,上路执法不够、错时执法不够。
吉林安委办表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挖根源,源头治理,坚决扭转被动局面,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决扛起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当前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关键时期,保安全护稳定任务很重。同时,受全球疫情影响,做好“六稳”“六保”压力大,一些企业潜在风险加大,加之年底前后极端天气可能多发,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面临严峻挑战。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充分认清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从细节抓起、从源头管起,强化有效举措,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防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为吉林省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坚决解决农忙时节农民出行安全问题。针对农民春播秋收季节,群体性、潮汐性人员流动的特点,加强组织、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切实解决好出行安全问题。要加强组织引导。秋收季节,要组织、提醒村屯车辆安全出行,做好警力部署和安全保障工作。严控农用车无序违法违规上路,限制车辆搭乘人数,避免过多载人,最大限度减少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几率。要发挥市场作用。探索完善农村道路运营模式,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引导相关企业参与,扩大农村客运班车、租赁货车等运营性车辆规模,探索农民出行消费券等办法,提供政策支持。要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动员各类机关事业单位、运输公司、公交公司、相关企业和社会志愿者,引导各类运输车辆、公用车辆和社会车辆进农村,由县乡村合理调配,缓解农民务工出行难问题。
三、坚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措施。强化车辆源头整治。规范农用车管理,清查农村上路车辆情况,逐车跟踪建档,落实农用车辆全部粘贴反光贴。全面排查农机证照,摸排非法改装车、无籍客车,加大“四无”车辆清理整顿力度,查处拖拉机、农用机无牌行驶、不按时年检、套牌、伪造车牌等违法行为。盯牢“两客一危一校一货”等重点车辆,坚决杜绝客货两用、客货混载。加大对“百吨王”等超限超载货车根治力度。整治车辆挂靠经营、长期异地运营、运输企业监管主体责任缺失等问题。强化交通违法整治。把高速、国道、省道与乡村道路作为重点,针对农忙、施工人员集中运送、农村赶集、婚丧嫁娶等情况,紧盯事故高发重点时段,坚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落实“两站”“两员”“一村一警”机制,深化警路联合、警保合作、警企合作,增派警力深入关键区域、路段、卡点,确保有人管、管得住。对疲劳驾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和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要铁拳执法,对“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闯灯、逆行、强行超车等违法行为决不手软,打出震慑效果。要对驾驶员宣传、培训、管控到位。强化道路风险整治。以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农村公路和城乡接合部道路为重点,强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明确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确保按期解决。强化人防技防物防,完善视频抓拍、速测设备以及防护栏、分流设施。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解决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交通引导提示标志不完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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