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沉睡”资金“活”起来!武汉这家单位主动清退投标保证金
发布时间:2019-06-2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5日讯(记者汪洋)近日,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一份来自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统计表单,详细罗列出该公司沉积在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中的每一笔资金,提醒尽快办理清退。4月22日至今,市公管局已联系81家招标代理机构和400多家投标人,督促他们对沉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清退。
2018年12月10日开始,市公管局正式推出“保证金自动退还系统”,按照中标公示期满、中标结果公告发出次日、投标有效期满三个环节自动退还投标人,提高了保证金退还效率。
在此之前,退还保证金需等中标结果公示后,由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提出退还申请,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然后经公管局工作人员确认后才能正式退还。由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流动性大,再加上部分投标人申请不及时等原因,导致保证金多次集中清理,但又多次堆积。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都是武汉规模较大的招标代理机构,三家公司的负责人均告诉长江日报记者,收到市公管局的通知后,对照清单明细,在短时间内为投标人办理了清退工作。“这次算是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也避免了我们和投标人之间出现矛盾。”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相关负责人向长江日报记者介绍,近期收到积压的保证金,感到既意外又高兴,“我们每年要参加上千个项目的招投标,交纳的保证金数额不小,有的项目交纳保证金之后自己都忘了,需要经过很久才会进行财务核算。”该负责人说。
市公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从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角度出发,与其让资金“沉睡”在保证金账户中,不如让它们早点回到企业账户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轻企业融资压力。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把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和此次保证金专项清退工作挂钩。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办理资金退还手续或未向市公管局书面说明原因,造成资金清理退还工作滞后或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市公管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进行信用量化记分。
【编辑:金鑫】
(作者: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