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泉州泉港中元节抢七星灯习俗详解(图)
发布时间:2019-06-2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抢七星灯是泉港区一种独特的习俗。
农历七月十五日中元节,是普渡亡灵的日子,具祈愿、祝福、行善等意义。泉州中元节有挂普渡灯习俗,近水的地方还放水灯,泉港区特别是山腰、前黄一带,更有“抢”灯习俗。
泉港是滨海地区,相传清代某年,海上漂来一具遗体,乡人称为孤人,意即无路可归的人。乡人妥善处理孤人的后事,以后每逢中元节,特地挂一种“孤仔灯”祀拜,也借此祈求孤人保佑吉祥安康、人丁兴旺。由于孤人是外乡人,挂灯和祀拜的地点就在门外。早期将灯绑在一根长达一丈多的竹杆上,竹杆顶端糊有昂首的纸仙鹤,脚下挂有华丽的六角灯罩,每角挂一盏灯,中间再挂一盏较大的主灯,谓之魁灯。这样共七盏灯,七星灯由此而得名。灯笼用细竹编成,古典枣形,外糊棉纸,灯的东侧用五彩画上“两童子戏骑麒麟”图,西侧交叉写上“天赐麟儿”的红字,灯外表涂上桐油,灯点燃后明亮夺目。
闽南话“灯”、“丁”同音,在传统文化中“灯火”又寓意生命延续。中元夜华灯初上,人群就聚集到广场上,准备抢灯。等到礼炮三响,撑灯者举着灯,朝抢灯者舞动,等灯从头上划来,抢灯者伸手纵跃夺灯,人们拥挤争抢,跌倒了爬起来再抢,欢声雷动。抢到灯的人笑逐颜开,把灯拿回家供奉。
抢到七星灯后,各村习俗不同。前黄村抢到灯就达成愿望;后张村要把灯奉在家中,礼拜三天,然后把主灯送给未生育人家,其余焚化;坝头村得子者糊灯供奉十五日,以表敬谢;峰尾镇得子者,农历八月十五日把七盏孤仔灯,即七星灯横列于一根竹杆中挂在门前朝拜三天,祀拜孤人,感谢他的保佑,而后把灯头留在主人家床头悬挂,其余的灯送给已婚未孕的人家,祝愿他们早生贵子,剩余的焚化。除此之外,每年正月十五晚,新郎新娘还要结伴到峰尾镇永全社“穿灯脚”,灯上糊贴的各种人物在旋转,当看到心中想得到的人物时,如状元等,用衣兜往那个人物方向兜一下,“包”着回到家里,期望生一个像看到的心中“贵子”。
抢七星灯习俗于20世纪50年代后被编成民间舞蹈,曾参加全国民间音乐舞蹈比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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