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币收款被指侵权 火币回应为业内通行做法
发布时间:2019-06-2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中国经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确认,支付宝、微信支付均已向北京火币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币网”)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从事虚拟货币的收款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
记者了解到,火币网虚拟货币交易主要收款方式为收款方提供收款支付宝、微信二维码或银行卡卡号,付款方扫码支付。
记者据此截图向微信支付相关人员核实时,微信方面向记者表示,微信支付并未为相关虚拟币提供交易支持,针对截图中显示的微信支付图标,为平台方自主行为,腾讯正在发函沟通令其进行下架处理。
对于火币网现存的支付宝收款行为,支付宝也表示坚决拒绝为虚拟币网站提供收单服务。目前所排查到的虚拟币交易平台,支付宝均未提供收单服务。
针对上述情况,火币相关人员对记者表示,火币所有用户间的转型行为,均属用户点对点的个人行为,涉及相关支付平台的商标仅为表达支付的链接方式,并未用于宣传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为行业内通行的做法。
卷入侵权事件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取的律师函电子文件显示,支付宝提出火币网停止将支付宝用于虚拟货币交易的收款、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断开链接并删除火币网一切使用“支付宝”等支付宝商标页面等要求。
根据火币集团官网介绍,2013年比特币现货交易平台火币网上线以来,火币集团先后获得真格基金、红杉资本投资,累积交易额突破1.2万亿美元,一度成为全球最大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占据全球50%数字资产交易份额。
近年来,火币的业绩一直颇为风光。
1月24日,火币网创始人李林发布全员信称,2018年火币全球交易所交易量突破2000亿美元,手续费收入突破5亿美元,同比2017年增长均超过100%。火币OTC日均交易额超过1亿美元,已经成为全球交易量最大的OTC平台之一;火币合约2018年12月上线,首月交易量突破200亿美元。
但是在火币交出这份满意成绩单后不久,却曝出微信支付、支付宝均对火币网发律师函要求火币网下架OTC(场外交易)支付通道,停止非法使用其商标事件。微信支付与支付宝方面向记者确认了发律师函属实。
与此同时,火币集团对记者对于律师函的问题并未给出正面回复。
“转账时请勿备注火币”
对于虚拟币交易,腾讯一直持严厉打击态度。
腾讯方面强调,腾讯一直以来对各种ICO乱象保持高度警惕。2017年央行等7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腾讯公司认真学习落实相关文件规定,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加强信息渠道管理。
对于具体行动思路,腾讯相关人士介绍道,在2017年9月、2018年3月等不定期开展大型专项清理工作中,腾讯持续加强公开渠道和用户举报等多场景下的相关内容监测。分别对部分公众号涉嫌发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进行阶梯式处罚,限制功能甚至账号被永久封停。
支付宝也明确对记者表示,坚决拒绝为虚拟币网站提供收单服务。目前所排查到的虚拟币交易平台,支付宝均未提供收单服务。如果发现已接入商户有涉及虚拟币交易的行为,会发现一起,清退一起。针对有平台违规使用支付宝商标的行为,支付宝也将采取法律手段。“对于违规使用支付宝进行虚拟币交易的用户,支付宝一旦查实,将会对账户进行限制收款等处罚。”
但是记者在使用火币充值服务时发现,火币网平台窗口标注“转账时请勿备注类似BTC、USDT、火币等信息,否则卖家可拒收”。
记者就这样约定的目的以及是否所有应用都可以实现上述操作等问题向火币方面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火币方面并未给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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