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7个县试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推合作社信贷
发布时间:2019-06-2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山东27个县试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推合作社信贷
作为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唯一试点省份,山东正在探索为全国提供可复制、 推广的发展经验。随着27个试点县相继启动信用互助业务,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在山东实现扎根和创新,为“三农”融资开辟了新路径。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莒南村民刘庆力的大棚草莓迎来了好收成,得益于去年合作社里开展的信用互助业务,老刘才借到了5万元建大棚的资金。
莒南县丰乐草莓专业合作社社员刘庆力:“草莓卖了就能还上,估计还能多出一些钱,放到社里看看能不能贷出去。”
用老百姓的钱,办老百姓自己的事。去年这种“社员制、封闭性”的信用互助业务在全省推广。合作社员之间通过设立专门信用互助账户实现资金流通,社员有闲置资金可以存放,并承诺出资,其他有资金需求的社员就能通过合作社资金评议小组申请,经审批后实现借款。业务严格限定在合作社内部开展,不对外吸储放贷,而且按照规定,单个社员借款额度不超过互助资金总额的5%,这样满足农民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的同时,风险也可控。
莒南县丰乐草莓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玲军:“从评议到审批我们都是民主决策,社员承诺出资以后,我们都是年底分红的。借款人知根知底,都是本社社员,没有风险。”
为保证互助资金安全,引入合作托管银行制度,为试点社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存放、支付结算服务。同时临沂等地成立专项担保资金,合作托管银行放大5至10倍给予试点合作社统一授信。
临沂市地方金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魏星光:“生产经营的项目也都差不多,需要用钱都用钱,不需要用钱时候都不用钱,我们现在解决的就是如果都需要用钱的时候怎么办。”
试点不到一年,目前全省27个试点县已有7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累计发生互助业务580笔,互助金额1750万元。
山东省金融办民营金融机构监管处副处长王新国:“2016年是试点的推广阶段,我们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稳妥有序地在全省铺开,为”三农 “提供最直接、最基础的金融服务。”(欧阳明哲 马强 纪立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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