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广州打假大行动:买房纠纷一年涉案40亿(图)
发布时间:2018-06-0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法官昨街头讲法吸引众多市民
40亿元的纠纷都与买房有关,商品房纠纷案件在所有案件中增幅最大!昨日,广东省高院在西湖路商业街举行“广东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法律咨询”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温建敏 通讯员 粤法薪 穗法宣
这次法律咨询活动由广东高院、广州中院、广州越秀区法院联合主办。昨日下午1时,在繁华的商业街西湖路上,上百名市民里三层外三层将20名法官围在中间,他们争先恐后地向法官们提问。一名50多岁的婆婆向一位年轻的女法官咨询时,激动得老泪纵横。一名中年男子从兜里拿出两包“红塔山”烟,告诉法官:“这是假的,不信你试试!”“我不是生产烟的人,不能我说是假的就是假的,这需要相关部门的鉴定。”法官耐心向他解释,告诉他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图:一名咨询的市民激动地向法官诉说自己的遭遇。许都/摄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消费者在自己的权益受损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据广东高院司法统计分析,2003年全省法院共办结的642730件案件中,直接或间接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案件达66836件,涉案诉讼标的达155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纠纷当中,事关买房的涉案标的达40亿元。商品房纠纷案件是所有案件中增幅最大的,去年比前年增长了38%。昨日,广东省高院副院长李琦就在现场亲自接待了一位因商品房问题起纠纷的消费者。
法官透露,在商品房买卖中,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质量低劣、面积缩水、货不对板、一房二卖、重复抵押的案件层出不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最为严重。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此类案件2001年收案共4002件,2002年共4242件,2003年共5797件。
广州中院研究室主任邬耀广介绍说,购买商品房由于利益大、矛盾大,再加上一些开发商恶意欺诈、重复抵押,像广地花园和珠岛花园那样,商品房纠纷官司就更难避免了。
邬耀广还特别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出台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房屋质量不合格,消费者可要求退房和赔偿;开发商恶意欺诈的,消费者可要求双倍赔偿;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如期办房产证,消费者可要求赔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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