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发布:逐步推行"定时定点"投放
发布时间:2018-03-2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上海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发布:逐步推行"定时定点"投放
羊城派2018-03-20 19:32:51
文/羊城派记者 李斯睿
近日,上海市政府网站正式发布《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上海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解决“混装混运”等问题。
根据《方案》,2020年底上海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要基本建成。具体实施上,将按照“先单位、后小区”的顺序推进,其中,2018年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先实现全覆盖;居住区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达标验收挂牌制度,推动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居住小区(村)和示范街镇。
其他指标方面,2020年底,上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应达到3.28万吨/日以上,其中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7000吨/日。基本实现“两网融合”,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
在容器设置方面,《方案》也有详细规定。城市住宅小区垃圾箱房或垃圾压缩站应设四类垃圾收集容器;农村以家庭为单位设干湿分类容器,每个自然村设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收集点);单位办公和经营场所应设有害垃圾、干垃圾、可回收垃圾容器,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场所应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二分类”分类收集容器,但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加设湿垃圾收集容器。
《方案》提出,上海各小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投放点设置、投放时间安排及分类投放规范等。物业企业、居委会等分类投放责任人应当搞好居民定时定点投放的宣传引导及日常监管。沿街商铺则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
《方案》要求,分类清运环节要落实相关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对驳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对分类质量不合标准的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应当组织二次分拣。环卫收运作业也要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管理。发生混装混运的环卫收运企业将被严肃查处。
《方案》还要求结合上海空间规划总体布局,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提早布局、明确厂址,破解“邻避”困局。(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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