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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应把“禁止食用一切野生动物”写在法律上

发布时间:2020-02-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东方快评丨应把“禁止食用一切野生动物”写在法律上

  新冠肺炎疫情还在持续。继SARS之后,时隔17年,“禁食野生动物”的呼声再次急切起来。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已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拟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是否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成为此次修法的争议焦点。尽管仍有分歧,但学界一致认为,应将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的考量纳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并加大对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2月13日《新京报》)

  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这不仅是疫情防控需要,也是法律的与时俱进,这不仅是在保护野生动物,而是保护人类健康安全的必然法律保障。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启动,是否全面“禁食”成焦点。从立法上,将“禁食”范围扩大,成为学界的共识。但如何确定禁食范围,产生了分歧。

  1月26日,中国疾控中心披露,新型冠状病毒溯源研究取得阶段性进展——华南海鲜市场被检出大量新型冠状病毒。这也意味着,在科学上,可以确认此次疫情与华南海鲜市场的野味存在关联。钟南山院士认为,根据科学性推测,肺炎病毒的传播来源不出意外仍旧是从野生动物传染到人体上。又因为人和人有所接触,出现了人传人,交叉感染等情况。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让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再遭口诛笔伐,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认为,这次疫情可悲地反映了人们在“非典”17年之后,“好了伤疤忘了疼”,在野生动物利用方面一错再错,同时也暴露出现行野生动物法方面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病毒源头直指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家呼吁,应站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全面杜绝对野生动物的非法食用。专家们在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工作中,执法监管还有难题待解,立法和司法领域的逐步完善也值得期待。

  虽让我们有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有的条款滞后等,这给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根据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被分为三类分级管理: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地方重点保护动物和具有重要的科研、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动物。最后一类即通常所说的“三有动物”。这意味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之外的野生动物不属于禁食范围。

  因此有人建议,把禁食范围扩大到所有野生动物。因为病原体并不挑选宿主动物是否受保护,恰恰是不在名录中的动物,蝙蝠、果子狸、旱獭等,成为动物与人类共患疾病的贮存宿主或中间宿主。既然野生动物是与人类共患疾病的贮存宿主或中间宿主,是各种病毒的传播裁体,人的食用都会成为可怕的病毒传播途径都可能成为风险,那么就应该一刀切,一律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留任何尾巴。不争论,一律禁食野生动物应成为共识。

  长期以来,在人们的观念上,普遍缺少对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稳定的理解和认识,缺少“物我同舟,天人共泰”的自然伦理观念,行动上缺少对自然环境足够的尊重。很多人没有认识到自然生态是一个完整的链条,人类仅仅是这个链条中高智慧物种的一节,如果高智慧物种张开大口把别的物种一个个吃掉,多米诺骨牌就会因缺少其他链条的支撑而倒下。

  应把“禁止食用一切野生动物”大写在法律旗帜上。其实,滥捕滥食野生动物,最终是危害己。时下正在肆虐的新冠肺炎就是个活生生的例证。因此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当其时。应把“禁止食用一切野生动物”大写在法律上,这不仅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更是保护人类自己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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