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召開常委會會議暨省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彭清華主持
发布时间:2020-03-0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標題:省委召開常委會會議暨省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
2月28日,省委召開常委會會議暨省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2月2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全國春季農業生產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批示精神和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聽取有關工作推進情況和省領導赴市(州)調研指導情況匯報,研究部署近期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工作。省委書記、省委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彭清華主持會議並講話。
會議指出,習近平總書記2月26日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進一步分析當前疫情形勢、研究部署近期防控重點工作,近日對全國春季農業生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具有很強針對性和指導性,要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當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勢積極向好的態勢正在拓展,經濟社會發展加快恢復,但疫情反彈風險依然存在,疫情防控任務依然很重。全省上下要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牢牢把握“雙重任務”,切實把分區分級、精准施策要求落到實處,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堅決打贏“兩場硬仗”、奮力奪取雙勝利。
會議強調,要堅持辯証思維、統籌推進,精准精細做好各項工作。要落實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指導策略原則,制定完善差異化措施,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盡快讓經濟社會運行恢復正常。要把重點放在“防輸入”上,聚焦重點群體和特殊場所落實防控,加強無明確密切接觸史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流行病學調查,做好人員密集、環境封閉場所疫情防控。要充分考慮疫情防控長期作戰的可能性,保証防控工作有力有效可持續。要集中優勢資源加大危重症和重症患者救治力度。
會議指出,近期疫情在一些國家蔓延擴散,境外疫情輸入風險日趨加大,已成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一項重要任務。要從維護人民群眾和中外相關人員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出發,同各有關方面一道加強聯防聯控,推動建立和完善與人員往來較多國家的衛生防疫溝通協調應急機制,協調採取共同的防控措施。必須思想上高度重視,情感上理性看待,策略上科學應對,方法上精准施策,統籌做好防止境外疫情輸入和推進對外開放合作工作。要進一步明確防控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充實人員力量,加強統籌指導,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有關方面工作責任,協同做好相關工作。要針對入境人員的不同情況,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切實做好境外來川人員體溫檢測、核酸檢測、隔離觀察和服務保障等工作,堅決阻斷疫情在我省蔓延擴散,繼續維護發展我省對外開放合作的良好局面。
會議強調,要強化系統思維謀劃推動復工復產,為實現全年目標任務提供有力支撐。要聚焦“三次產業”謀劃推動,第一產業重點著眼春耕備耕、生豬生產等加強農資生產、技術服務,切實解決農產品運難賣難問題﹔第二產業重點在恢復和重塑產業鏈上下功夫,加快打通供應鏈梗阻,全力支持企業復工達產﹔第三產業重點聚焦“4+6”現代服務業體系細化分類指導策略,加快推進現代物流、金融服務等全面恢復,支持信息服務、醫療康養等加快轉型,推動事關群眾日常生活的服務業有序復工。要聚焦“三駕馬車”精准發力,充分發揮投資的關鍵作用,搶抓政策窗口努力擴大政府投資,帶動擴大社會投資。充分發揮消費的基礎性作用,積極發展智能制造、無人配送、在線消費、醫療健康以及在線教育、數字娛樂、數字生活等新業態新模式。創造條件深化開放合作,加快中歐班列和重點國際貨運航班全面恢復,努力保持我省近年來外資外貿良好勢頭。
會議指出,要增強托底意識做好重點民生工作,盡快恢復群眾正常生活秩序。把就業問題擺在重中之重來抓,全面落實就業優先政策,繼續落實好與主要用工省份建立的健康互認機制、幫助農民工盡快返崗復工,更加注重發揮市場主體作用促進農民工就業,探索推行“共享員工”和臨時性就業,研究解決個體工商戶恢復營業問題,多渠道解決大學生就業問題。繼續打好“三大攻堅戰”,支持扶貧龍頭企業、扶貧車間盡快復工,對因疫情返貧致貧的及時落實幫扶措施,緊盯易地扶貧搬遷打好涼山脫貧攻堅殲滅戰,持續推進污染防治和化解重大風險工作。
會議強調,要重心下移集中力量抓落實,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一項一項落地見效。全省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擔當盡責、求真務實,深入一線、狠抓落實,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給基層一線增加負擔,堅決防止防控措施落實不精准、不到位影響復工復產,堅決防止不作為、慢作為影響經濟秩序恢復。省直有關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分析研究問題,及時制定政策措施、加強服務指導。要做好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營造和諧有序、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
省委常委會會議成員,省委領導小組成員,有關省領導,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