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是否启动对张玉环案追责,白岩松:27年,谁的人生都经不起折腾
发布时间:2020-08-2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江西进贤县张玉环案近日持续引发关注。1993年,张玉环被指杀害同村两孩童,后来被判死缓。被羁押9778天后,他于8月4日获改判无罪,面对媒体采访,他多次陈述自己当年遭刑讯逼供。
针对两孩童死亡案是否重启调查及是否对当年办案人员启动追责等问题,8月10日,进贤县公安局政治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相关事宜目前由进贤县委政法委统一协调部署,有新进展会再告知。
对此,进贤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汪义华在接受澎湃新闻电话采访时表示, “这个(追责)不是我管的范畴”,政法委这边主要是负责张玉环后续的安置工作,“一个是我们要叫志愿者帮助做心理疏导,同时,让张玉环的儿孙也帮他慢慢地适应。”
进贤县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暂不方便接受采访。
8月8日,张玉环在两个儿子的安排下,同儿媳和孙子孙女9人一同离开张家村老宅,搬进了县城里花1000元租下的一间三居室,准备暂时住一段时间。这些天来,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断重申,案件在侦查过程中,他遭到了办案人员严酷的刑讯逼供。他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启动追责,“一定要追究这些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7月9日该案再审开庭时,张玉环曾当庭讲述他被刑讯逼供的细节,并报出了办案民警的名字。
8月10日,进贤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汪义华告诉澎湃新闻,对于是否重启二童死亡案调查及对办案人员启动追责,“是公安部门的事”,“要组织定的话才能告诉你”。
汪义华说,目前张玉环案的很多情况都已经公布于众了,相关部门和张玉环的代理律师也在帮他们做一些服务工作,因为张玉环被关押时间太长,地方党委会帮助他回归社会,“现在我们都在做一些安抚工作,一个是我们要叫志愿者帮助做心理疏导,同时,让张玉环的儿孙也帮他慢慢地适应。这个人刚刚出来,不能像动物园的猴子一样被人看,对不对?”
对于张玉环此前提出的希望当地政府帮他解决住房问题,汪义华表示,将根据农村的危旧房改造政策,由相关职能部门跟乡村干部和张玉环本人进行对接和申报。
汪义华最后说,张玉环案已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代表着法治政府和社会进步,有错必纠,也已经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认可。”
延伸阅读: 白岩松:谁的人生都经不起折腾
白岩松谈及张玉环冤案时表示:张玉环蒙冤27年,起点是在1993年,我想想自己,那一年25岁,走进东方时空当主持,今年已经52岁,想想这27年人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就更能明白对于张玉环来说,这27年在人生当中失去多少?
祝愿未来张玉环的人生之路顺畅一些,能够幸福快乐多一些,更盼望这样的错案,今后不要再有了,过去有的也都能够迅速纠错,谁的人生都经不起折腾。
此前报道: “张玉环杀人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主要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张玉环提出申诉,并于2017年8月22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书。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于2020年7月9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认定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亦未得到在案物证的印证,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对张玉环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张玉环无罪的意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采纳。据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前述判决,宣告张玉环无罪。
宣判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相关新闻: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案审判长答记者问
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案宣判后,审判长田甘霖接受了记者采访,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本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的主要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本院再审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为:作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对张玉环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张玉环无罪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2、依法再审改判张玉环案有何重要意义?
本案不属于“真凶出现”“亡者归来”的情形,而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的改判。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决纠正冤错案件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是保障人权的必然选择,是司法的进步。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充分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
3、本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后,将如何处理国家赔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