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以来吉林省高速公路共查处交通违法1.7万起
发布时间:2020-08-2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2019-07-26 13:12:08 华夏经纬网
随着吉林省雨季的来临,保障高速公路顺畅通行是高速公安部门的重任。25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通报了6月份以来全省高速公路预防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并结合近三年吉林省高速公路雨季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发布了雨天行车安全预警提示。高速公路倒车、逆行、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令标志等重点违法行为被逐一通报。
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6月份以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持续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严管重点车辆、严查重点违法、严防风险隐患,取得积极成效。6月1日至7月24日,全省高速公路共查处交通违法1.7万起(现场查处违法行为11454起,非现场查处5732起)。其中,酒醉驾42起、倒车逆行53起、涉牌涉证729起、客运车辆超员2起、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令标志39起。
目前,吉林省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天气多发,因道路湿滑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呈多发态势,防事故、保安全压力依然较大。接下来,吉林省高速公安将按照省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的“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交警总队组织开展的夏秋季“百日安全行动”要求,深入开展事故预防工作。
加大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全省高速民警将进一步加大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对酒驾、醉驾、假牌套牌假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严管严查。坚持日常严管与重点打击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加大周末夜查行动和每月“逢5”(5日、15日、25日)统一行动推进力度,扩大整治战果,防止违法反弹。同时,进一步加大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力度。针对降雨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影响,提前防范、敏感应对,通过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车载电子显示屏广泛发布路况信息和限速提示,提升勤务等级,增加执勤警力,强化巡逻提示等方式严防降雨天气交通事故。
此外,吉林省高速公安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重点车辆安全管控力度。对“两客一危”、面包车、重载大货车等重点车辆严管严控。尤其是对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载、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严防重点车辆交通事故。
雨天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提示
随着夏季雨天多发,对安全行车带来很大影响。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雨季交通事故的发生,高速交警部门通过对近三年吉林省高速公路雨天交通事故研判分析发现,雨天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两成。其中,降雨引起的视野受限,导致驾驶人视线不清、对路面行驶状态误判引发事故;车窗起雾时驾驶人边开车边擦拭车窗,导致车辆失控引发事故;行经积水、弯道时未减速慢行致车辆失控引发事故;无玻璃水或车窗起雾违法停车,且未开启相应灯光进行警示,引发追尾、刮擦等成为了雨天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为此,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结合工作实践,针对雨天路面积水、湿滑、能见度低的特点,发布了雨天高速公路安全行车五大提示:
1.提前检查车辆 确保性能完好 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制动系统、电路系统、灯光系统的安全性能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特别注意空调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
2.控制车速 保持距离 平稳驾驶 雨天行车要降低并控制车速,增加行车间距,减少变更车道次数。遇积水、湿滑、坡道和弯道时,不要紧急制动或猛打方向,切忌在积水处急踩刹车、急转向,防止车辆侧滑失控发生事故。
3.充分瞭望 集中驾驶 沉稳操作 雨天行车要集中注意、观察瞭望。遇车窗起雾时,切忌一边驾驶一边擦拭车窗;遇车窗因喷溅泥水视线受阻时,要沉着冷静,握紧方向、及时用雨刮器清除,切勿慌乱,导致车辆失控。
4.合理使用灯光 “照前”更要“顾后” 雨量较小时,应使用示宽灯,最大程度地让后方车辆在后视镜中观察到你;雨比较大时,应当开启大灯或者前雾灯,以便观察前方路面情况;雨非常大时,开启后雾灯,可以穿透浓雾提高警示。
5.突遇车窗起雾 合理使用空调 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打开空调制冷,冷气吹向挡风玻璃很快将雾气“一扫而尽”,这种效果很好,速度也快;二是将空调温度调节至热风,用热风将雾气烘干。在进行热风除雾时,一定要驶入服务区或高速路口外停车进行,避免雾气增加,妨碍行车。 吉林高速公安温馨提示:雨天行车,注意瞭望;放慢车速,严防侧滑;保持车距,谨防追尾。
重点违法行为被逐一通报
据悉,目前全省高速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力度非常大,全省高速公路上1200多个监控摄像头24小时监控路面通行及各项违法情况,特别是对于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行为,监控系统发现后会推送给路面民警,民警会在站口拦截违法车辆进行处罚。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梁闯)
来源: 长春晚报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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