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超26年!张玉环能获得多少国家赔偿?律师:可申请约458万元
发布时间:2020-09-0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张玉环杀人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热议。
5日下午,回到家中的张玉环接受了央视新闻《相对论》的采访。
目前,江西高院等多家单位向张玉环道歉。他表示接受道歉,但这26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问题。“搞得我妻离子散、一无所有。我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
张玉环表示,希望通过申请国家赔偿弥补以前的遗憾,不过这个想法还没有启动行动。
申请国家赔偿后续如何开展?张玉环现在的状态怎么样?6日晚,总台记者采访了张玉环的哥哥张民强及代理律师尚满庆。
张玉环代理律师:家人态度很坚决,肯定要申请国家赔偿
张玉环代理律师尚满庆表示,张玉环相当于重新踏入社会,这两天在家处理一系列事情,还没有具体开展申请赔偿事宜。赔偿的具体数字要根据他提出的时间,也取决于启动的时间,目前张玉环还尚未提出赔偿申请,所以还没办法确定。
据尚满庆介绍,目前张玉环还在办理身份证,之后还有一系列其他手续,比如上养老保险等。“他们家人的态度还是很坚决的,肯定要申请赔偿,要追责。”
律师:可申请约458万元赔偿金
关于张玉环的后续赔偿问题,总台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介绍,公开报道显示1993年10月27日起,张玉环开始失去自由,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判令张玉环无罪,共计9778天。
依据《国家赔偿法》等相关规定,他可以主张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张玉环身体受到伤害,还可以主张生命健康赔偿金。
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6.75元/天,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可主张3390521.50元(346.75元/天*9778天)。
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即1186682.53元。这样计算的话,张玉环基本可以主张4577204.03元赔偿金。
前妻宋小女:为了孩子为了老公,拼了命也不怕
张玉环与前妻宋小女1988年结婚,婚后有两个儿子。为了生计和两个儿子的未来,21年前,宋小女决定改嫁,与张玉环签订了离婚协议。
在张玉环离开家乡的20多年里,一切都改变了,但前妻宋小女对他的支持从未动摇。前不久,张玉环收到了宋小女给他买的新手机,帮他适应生活,这让他感觉“好像回到了从前,夫妻在一起时的场景了”。
而宋小女谈到自己这些年为张玉环的付出,坚定地说道:“一个女人,为了孩子,为了老公,可以拼了命,我不怕。”
张玉环代理律师:二人还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现在张玉环回来了,很多网友关心前妻宋小女会如何选择。张玉环说,“宋小女还是要回福建的,她嫁了人了。”
关于张玉环和宋小女的关系,张玉环的代理律师尚满庆说,他们其实还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但张玉环的性格应该不会强行挽留。因为当初宋小女离开他不是因为跟张玉环感情破裂,而是没办法独自带两个小孩。
延伸阅读: 张玉环接受法院的赔礼道歉,被告知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审判长答记者问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8月4日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张玉环提出申诉,并于2017年8月22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书。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于2020年7月9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认定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亦未得到在案物证的印证,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对张玉环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张玉环无罪的意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采纳。据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前述判决,宣告张玉环无罪。
宣判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案件回放
张玉环,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宫圳村委会镇头岭张家村村民,今年53岁。1993年12月,时年26岁的张玉环被指控杀害同村两名男童。1995年1月,张玉环因故意杀人罪,被南昌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裁定南昌中院重审此案。
2001年,南昌市中院对张玉环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
多年来,张玉环及其家人、代理人持续申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其无罪。2019年3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该案,并于今年7月9日上午9点公开开庭审理。
审判长答记者问
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判后,审判长田甘霖接受了记者采访,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依法再审改判张玉环案有何重要意义?
审判长田甘霖:本案不属于“真凶出现”“亡者归来”的情形,而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的改判。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决纠正冤错案件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是保障人权的必然选择,是司法的进步。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充分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
本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后,将如何处理国家赔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