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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经济日报数字报

发布时间:2020-10-2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本报太原6月19日讯(记者 张剑雯)今天,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监委、省委组织部就今年以来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问题,约谈朔州、大同、太原、长治、晋城、忻州、吕梁等7市人民政府。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大山通报了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长治、晋城等6市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问题,监察专员李凌昇通报了吕梁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问题。约谈指出,今年以来,我省部分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形势十分严峻。1-5月,朔州、大同、太原、长治、晋城、忻州等6市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拉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后腿。5月7日,生态环境部首次公布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吕梁市1-3月份水环境质量和改善情况均排名全国倒数第一。
  约谈指出,各市党委政府要对当前严峻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增强忧患意识,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采取超常举措,扭住关键环节,一微克一微克地抠,一个点位一个点位地抓,一个断面一个断面地排查,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坚决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程度大幅提升,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潘贤掌表示,当前生态环境质量方面表现出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各市污染治理措施还不够精准、工作抓得还不实不细。一定要措施再强化,通过抓落实、严管控,尽快扭转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要责任再压实。各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把责任传导下去,“谁的孩子谁抱”。坚持铁腕治污、重拳扫污,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倒逼排污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同时,从7月1日起,全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六个清零”行动,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对违法排污企业“亮剑”。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赵建华指出,这次约谈是对各市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一次警醒。各市要以约谈为鉴,真正从思想深处重视起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一定要亲自抓环保,聚焦关键任务,坚决打好翻身仗,摆脱环境质量落后的局面。
  约谈会上,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长治、晋城和吕梁7市政府负责同志均做了表态发言并签署了约谈会议纪要,表示诚恳接受约谈,正视问题,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

链接 ——7市存在的主要问题:

  朔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严重恶化。2019年1-5月份综合指数同比上升12.3%,空气质量恶化幅度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第一;优良天数同比减少14天,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减少最多。PM10、PM2.5、SO2、NO2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上升21.9%、16.3%、7.7%、16.7%,恶化幅度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分别排名第一、第一、第二、第四。
  大同市:环境空气质量严重恶化。2019年1月、2月、4月、5月当月综合指数分别同比上升39.3%、20.6%、6.7%、3.1%,空气质量恶化幅度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分别排名第二、第一、第二、第一。1-5月份,综合指数同比上升10.8%,空气质量恶化幅度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第二;SO2、NO2、CO、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6.1%、28.0%、29.6%、8.6%,恶化幅度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分别为第一、第一、第二、第三。
  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且严重恶化。2019年1-5月份综合指数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倒数第二,且同比上升7.8%,恶化程度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第三。重污染天数增加7天,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增加最多。PM2.5、PM10、NO2、CO平均浓度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由低到高分别排名倒数第三、第一、第一和第八,且分别同比上升14.8%、5.3%、19.6%、35.3%,恶化幅度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分别排第二、第三、第三、第一。此外,太原市降尘量指标超过9吨/月平方公里的国家考核标准,长期在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中排名倒数。
  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且同比恶化。2019年1-5月份综合指数在11市中排名倒数第三,且同比上升2.0%,空气质量恶化幅度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第五。优良天数减少2天,重污染天数增加1天,PM2.5、PM10、NO2、O3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上升1.4%、7.0%、13.5%、4.9%。
  长治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2019年1-5月份综合指数同比上升6.4%,空气质量恶化幅度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第四;PM2.5、PM10、NO2、CO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上升7.0%、4.9%、27.6%、13.0%,恶化幅度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分别排第五、第四、第二、第四。
  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2019年1-5月份综合指数同比上升1.9%,NO2、CO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上升9.5%和20.0%,其中,CO平均浓度恶化幅度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第三。
  吕梁市:1-5月,文峪河南姚断面的氨氮浓度值同比恶化39%,达13.16毫克/升;磁窑河桑柳树断面氨氮同比恶化16%,达26.91毫克/升;三川河两河口桥氨氮同比恶化27%,达4.89毫克/升;屈产河裴沟断面氨氮同比恶化374%,达2.44毫克/升,水质从Ⅳ类恶化为劣Ⅴ类。2019年以来,吕梁市辖区内断面水质污染频发,4月份全省严重超标的10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涉及吕梁8个。我省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署吕梁市31项重点工程,截至5月底,仍有将近20%没有开工实施,要求吕梁市2018年完成的13项城镇污水处理厂保温提效工程仅完成1项。部分断面超标严重,与中央提出的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明显背离,直接将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推向社会关注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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