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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约谈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0-10-2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约谈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2011年1月5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召开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约谈会,约谈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约谈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北京督察局局长李永杰同志讲话

  1月5日下午4时整,受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李永杰在京约谈了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沟通,提出了整改要求。


  据悉,根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大同市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5%,且月平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在同类地区中排在前列。徐绍史总督察和甘藏春副总督察审定大同市为约谈对象,委托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负责约谈。

  约谈会由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副局长牛珏主持,在严肃紧张的气氛中完成了三项议程:由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王仕程副专员通报大同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由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耿彦波汇报整改查处情况;最后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李永杰发表总结讲话。

  李永杰在讲话中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国务院授权国家土地总督察代表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代表国家土地总督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本次会议正是受国家土地总督察的委托,对大同市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中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约谈,是督察局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他表示,大同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月平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在同类地区中也排在前列。尽管大同市已经采取了措施,进行整改查处,但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受徐绍史总督察委托,他代表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郑重地向大同市人民政府提出严厉的批评。

  李永杰强调,约谈的目的是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和督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商议整改查处工作,肯定成绩、检讨问题、改进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土地管理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息息相关。在土地问题上,是否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依法依规用地,是衡量地方党委政府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严肃政治问题。要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追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并积极发挥约谈的警示教育作用,避免更多的地方领导同志倒在耕地红线上。

  李永杰对大同市政府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坚定不移地抓好整改查处问责工作;二是要切实按照要求整改,争取顺利通过验收评估;三是以整改为契机,着力研究解决重点领域的违法问题;四是进一步推进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设;五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

  李永杰表示,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大同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督察力度,于2011年2月20日前完成对大同市整改验收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国家土地总督察报告整改验收评估情况。

  约谈会上,大同市市长耿彦波汇报了整改情况,做了深刻的检讨和反思。他表示,这次约谈使他们进一步清醒地认识到,土地管理关系到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关系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地方依法管好用好土地资源。大同市要深刻吸取教训,以整改为契机,坚决整改查处到位,处理好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关系,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发展,真正实现土地管理的健康有序。

  山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韩和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长葛建生、大同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郝月生、大同市国土资源局长潘志中、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土资源报》社等媒体参加了约谈会。

  

  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土资源报》社有关媒体参加约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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