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90%提前完成“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目标
发布时间:2020-10-2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昨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展情况。省水利厅副厅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訚楠透露:2019年底,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已达93%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水质合格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提前完成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目标。
建档立卡贫困户喝上放心水
訚楠介绍,“十三五”以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省人民政府连续3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列为10件惠民实事之一。今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又把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作为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以高度重视。为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水利部门根据制约农村饮水安全的问题因素,因地制宜采取精准工作措施。比如,对水量不足的采取新建水源工程、联网供水、改扩建水厂等措施,增加供水和输配水能力的方式予以解决;对水质不达标的采用更换水源或是配套净水消毒设备等措施予以解决;对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采取配套供水管网、新建分水建筑物等措施予以解决;对供水保证率低的采取增加水源、更新改造管网、完善配套设施等措施予以解决。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资金是保障。2019年,我省共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央预算内投资9.4亿元,分两批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计划11.03亿元。省级落实补助资金6.65亿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与中央投资形成合力,为解决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提供了资金保障。
为精准销号,省水利厅将经过贫困户、驻村工作队员、行政村和乡镇水管人员共同认定的存在饮水安全问题人口纳入云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库,已达到饮水安全标准的贫困人口从数据库中销号。
实行以县为单元,以月为节点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24153户9945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此外,排查农村供水工程592874件,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工程有2427件。截至目前,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根据《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总投资为52.86亿元,规划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782.8万人。规计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高,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质合格率显著提升。
2016—2019年,我省争取国家补助云南省中央预算内投资23.04亿元。同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97亿元,市县积极筹措财政资金、整合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和引导群众筹资,与中央投资形成合力。截至目前,“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0.4亿元,巩固提升了1819.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0.5万人。到2019年底,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3%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水质合格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提前完成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有力有效助推了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也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了坚实的水利基础,提供了扎实的饮水保障。
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
为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我省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截至2019年6月底,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全面落实。全省129个县(市、区)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
截至12月19日,129个县中已落实“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的有129个县,已落实“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有118个县,已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的有129个县。12月底前将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三项制度”。
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分别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并于8月22日、8月29日分别在云南电视台和云南日报向社会公开;随后,又将国家、省、州(市)、县(市、区)四级监督举报电话发放至所有受益农户,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受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和供水服务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