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2018第4期总第119期
发布时间:2020-11-0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市政府关于印发《海门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海政发〔2018〕20号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门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
海门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解决复杂水问题、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全面落实河长制,扎实推进河岸共治,推动海门转型发展,建设美丽新海门,根据《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南通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通过实施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行动,全面落实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努力打造“洁净流动之水、美丽生态之水、文化智慧之水”,为实现“强富美高”新海门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注重河湖生态修复与休养生息,维护良好生态,提升河湖功能,发挥综合效益。
二是坚持河长主导。充分依托河长制组织体系,将生态河湖行动纳入河长工作重要内容,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分级责任,细化目标考核,引导全民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坚持因河施策。针对不同河湖特点,统筹城镇与乡村、陆域与水域,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推进河湖系统治理。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河湖分级管理、管养分离、精准管理制度,创新综合管理、资源权属管理、投融资多元化机制,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组织实施生态河湖行动,到2020年河道乱占、乱建、乱排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和全面纠正,水域面积只增不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5%、20%,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2%,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考核断面,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6.7%,南通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37.5%,城乡黑臭水体得到全面治理;长江流域防洪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其他地区防洪达到20~50年一遇标准;全市区域除涝逐步达到10~20年一遇标准;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村治涝达到5~10年一遇标准;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0%。落实完成基本实现“江海安澜、水韵南通”的近期工作目标,建成全省河长制工作及生态河湖建设示范区各项工作目标。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到2030年左右,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V类水体全面消除,河湖生态全面修复,防洪除涝全面达标,供水安全全面保障,精准管护全面覆盖,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永续利用、水环境整洁优美、水生态系统健康、水文化传承弘扬”的目标,展现“河通水畅、江海安澜、水清岸绿、生物多样、人水和谐、景美文昌”的海门水利新愿景。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水安全保障。基本建成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保障防洪与供水安全,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1.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一是持续推进流域治理。推进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实施长江支流护岸应急治理工程等建设,进一步稳定河势;实施海门市东灶港闸除险加固工程。二是强力推进区域治理。加快构建格局合理、功能完备、标准较高的区域骨干河网,继续推进骨干河道治理,逐步实施民生河综合整治工程和青龙港综合整治等工程,开展界牌河、大脚河、十八匡河综合整治等工程的研究,进一步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三是着力加强城市防洪除涝。建立与城市规模、功能和地位相适应的现代城市防洪除涝体系,编制《海门市城市防洪规划》和《海门市城市水系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防洪标准,完善城市建成区防洪除涝体系,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不受涝。〔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等;责任主体: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2.优化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一是扩大引江能力。进行浒通河闸引江能力建设,提升引江调水能力,开展常乐节制闸、卫东闸以及四甲闸建设改造相关工作,改善水系活水环水能力。二是提高河道输水能力。着力构建西水东调、南北共济的供水格局。开展编制和实施《村庄河塘轮浚整治实施方案》,加强县乡基本河网的轮浚清淤、河坡整治,持续提高能力和容蓄能力,提高引排能力。三是因地制宜增加调蓄能力。结合泯沟整治、田块调整、土地平整等适当开沟并开沟并窕,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蓄水塘,增加调蓄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农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责任主体: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3.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18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隐患问题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达标建设任务。优化水源地布局,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完善应急预案。二是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实施现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实现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全覆盖”,构建“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三是提高农村居民饮水质量。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实现城乡居民“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区域供水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海门海事处等;责任主体: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一是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用水总量控制,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1亿立方米以内。二是严格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强化用水户计量监测。三是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通过工程优化调度及洪水资源化利用,确保干线航道最低通航水位,满足沿江沿海冲淤保港用水需求。〔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等;责任主体: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政府公报2018第4期总第1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