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内连续发生4起较大事故 山西运城市政府被约谈
发布时间:2020-11-2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人民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贺迎春) 据应急管理部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约谈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要求就2个月内连续发生4起较大事故,深刻剖析原因、切实整改。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主约谈,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管局有关人员参加约谈。
据了解,近期运城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集中多发,短短2个月之内连续发生4起,涉及交通、有色、化工等多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按照《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发生重特大事故、6个月内发生3起较大事故和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等情况,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或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或指定其内设司局主要负责人约谈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运城市近期发生的4起较大事故分别是:4月1日16时55分,夏县发生一起小轿车与牵引半挂车相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4月3日零时,永济市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云海铝业有限公司熔炼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4月9日13时30分左右,山西运岩新材料有限公司反应釜清洗作业时发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5月8日,万荣县发生一辆面包车与路边停驶重型半挂车相撞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约谈指出,这4起较大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10人受伤,教训十分深刻。不仅暴露出企业层面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保障水平低、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问题突出,还反映监管层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要从属地责任落实是否到位、行业监管执法是否到位、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
约谈要求,运城市要深入查找原因,找准问题,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研究对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山西省安委办要加强跟踪督办,事故结案后尽快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报告,发挥好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约谈强调,运城市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矿山、危化品安全、道路交通“两客一危”、涉爆粉尘、建筑施工、电气火灾等行业领域安全治理,特别要针对冶金有色企业比较集中的特点,突出抓好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等重点环节安全治理,切实做到“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山西省和运城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抓好省、市、县各级实施细则制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运城市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的大教育、全行业领域的大执法、重大隐患的大治理,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更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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