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年内遭264万元罚款,不良贷款值得关注
发布时间:2021-01-1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记者 李娜 实习记者 王婷妍 报道
1月6日,中国货币网披露,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银行")公布了该行2021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计划显示,该行2021年同业存单发行额度为700亿元。
相比长安银行2020年同业存单641亿元的发行额度,今年的发行力度较大。截至2020年11月,该行共发行同业存单57期,合计发行总额194.80亿元。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长安银行2021年开年收到9张罚单,合计被罚264万元。
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长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已反应问题,截至发稿为止,未收到相关回复。
2021年1月6日,银保监会对长安银行一连开具7张罚单,合计处罚款209万元。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该行年内共收9张罚单,合计264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1月6日,长安银行因信托投资业务"三查"严重不审慎,所投资信托计划业务发生欠息、逾期;理财业务关联授信管理不到位;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合计处以88万元罚款。
1月6日,长安银行西安未央支行因授信审查审批不审慎,贷款形成风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处以35万元罚款。
1月6日,长安银行西安灞桥区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挪用于归还他行贷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处以罚款21万元。
1月6日,长安银行西安莲湖区支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处以25万元罚款。
1月6日,长安银行西安曲江新区支行因发放虚假商用房按揭贷款,形成大额不良,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处以罚款40万元。
1月4日,长安银行紫阳县支行因贷款资金未有效管理、被借款人挪用购买理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处以25万元罚款。
1月4日,长安银行咸阳分行因瞒报案件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处以30万元罚款。
不良率波动上升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长安银行收到的罚单多与贷款有关。
上海新世纪资信对长安银行的评级报告显示。近年来,该行贷款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及建筑业等行业。受经济下滑及新冠疫情影响,长安银行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以及个人消费贷款关注及不良规模均有所上升,不良率及关注类贷款占比有所上升。2016年-2019年末,该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4%、1.96%、1.78%、1.77%。据该行2021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披露,截至2020年9月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上升至1.96%。
具体来看,关注类贷款方面,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2019 年末,长安银行本部口径关注类贷款余额为18.98 亿元,较上年末上涨 76.39%,其中,企业类贷款(包含个人经营性贷款)关注类贷款余额为 18.26 亿元,较上年增长 72.08%,是关注类贷款增量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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