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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消费金融成“诉讼王”,最新判例主动降息、要求逾期按15.4%计息

发布时间:2021-01-2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记者:胡颖君

  近期,海尔消费金融于2020年12月3日集中起诉一批逾期客户的判决结果在裁判文书网正式公布。

  界面新闻记者发现,上述逾期客户合同利率在21%-36%之间,而判决书显示,海尔消金方面主张以15.4%来计算逾期利率,并遭法院予以支持。而同期立案的其他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多数按合同利率或此前24%的利率红线要求借款人偿还本息。

  以其中一份判决书为例。

  2019年5月29日,庞某与海尔金融通过“够花APP”平台以电子签名方式签订《个人借款合同》一份,约定海尔金融向以28.8%的年利率向庞某提供借款12200元,借款期限为12期。庞某已偿还借款本金3050.01元,尚欠借款本金9149.99元。

  海尔金融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庞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且按照年利率15.4%计算。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借款年利率为28.8%,海尔金融主张利息、罚息的总金额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未超过合同约定,亦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支持。

  界面新闻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发现,对于消费金融公司是否适用于4倍LPR贷款保护上限,此前各地法院判例并不一致。

  例如部分采用“新老划断”,即借贷新规出台前所发生的借贷纠纷,仍按24%计算逾期利息,新规出台后所发生的借贷纠纷则按15.4%计算逾期利息;而部分地方法院仍按照24%利率计算逾期利息。不过,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主动要求15.4%来计算逾期利息的并不多见。

  裁判文书网于2021年1月19日公布的中银消费金融与谢某的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显示,中银消费金融主张以贷款本金131758.7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1.5%计算逾期利息,最终遭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自2020年8月20日《民间借贷新规》落地后,平安银行成为金融行业首家遭法院一审判决依照4倍LPR计算罚息、利息等综合息费的机构。随后,平安银行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法院终审认为本案系金融借款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新规,最终支持以24%利率计息。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对于金融机构的认定,司法和监管之间会存在一定的认知分歧,窗口期各地司法执行方面也会存在分歧。过渡期内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但这种混乱不会持续太久。

  为改变各地司法机构判例不一的混乱局面。就在《民法典》1月1日正式施行前夜,最高人民法院二次修正并重新审议通过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下称“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明确了“新老划断”的原则。即2020年8月20日后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自合同成立日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按原“二线三区”标准计算,即利率最高为24%;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则适用起诉时四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即现利率保护标准15.4%。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整体按照合同成立时四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尽管海尔消费金融上述诉讼案件均为司法解释出台前立案,且借贷合同签约时间均在借贷新规出台之前,但主动要求按15.4%来计算逾期利息似乎是“无奈之举”,也能从侧面反映出《民间借贷新规》对消费金融机构的影响。

  此前中银消费金融副总经理章涛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规定明确提及并不适用金融机构,但仍旧会通过司法判例、舆论导向等途径,逐步传导至消费金融行业,对消费金融行业产生影响。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海尔消费金融累计诉讼量达31519件,其中98%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而据《时代周报》统计,截至2020年年底,涉诉最多的前三家消费金融公司分别是海尔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和中邮消费金融,涉及这三家的裁判文书数量分别达26513件、15262件、12363件,超同业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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