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合肥分行2宗违法遭警告 未按要求报送校验表
发布时间:2021-01-2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7日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合银)罚字〔2016〕7号)显示,招商银行(“招商银行”,600036.SH)合肥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自备付金存管账户开立,截至检查日未按要求报送备付金核对校验报表。2.未对支付机构支付指令予以尽职审核,未对支付机构违反规定使用客户备付金的申请予以拒绝。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依法对其警告。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招商银行合肥分行成立于2001年11月21日。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3月31日,注册资本252.20亿元,于2002年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9月30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5.50亿股,持股比例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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