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新规2021新消息解读:离婚买房细则曝光
发布时间:2021-02-2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日有市场消息称,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购买商品住房,即便是3年内再婚或者复婚的,也适用于该项规定。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向新浪财经证实了该消息,并表示,该政策在春节假期前就已开始执行。
“通过离婚分割房产给无资格一方,另一方3年内不得购房”,是针对深圳市住建局1月下旬发布的楼市新规的补充。
1月19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函称,“家庭购买商品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该项政策意图防止“假结婚”买房炒房,夫妻双方都需要有购房资格,商品房才能登记在双方名下,否则只能登记在有资格的一人名下。
针对前述“补丁”政策,严跃进分析认为,是为了彻底堵住假离婚析产炒房的漏洞,“通过离婚方式,在原先政策上,即便‘假离婚’,如果持有房产数量不多,还是有可能再次买房。” ,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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