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救济金、低保等公证事项8月起取消收费
发布时间:2018-07-3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北京办理救济金、低保等公证事项8月起取消收费
52种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
自8月1日起,在北京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将免收公证费用。昨天,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证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郑重承诺在去年试点9种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将承诺的“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扩展至52种。据悉,这52种公证事项与市民学习、工作、生活都密切相关。而全市公证行业自8月1日起,推出18个“实招”力推公证“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10项举措。
将建民生类公证全市统一预约咨询平台
市司法局分管公证工作的局领导王群介绍,北京公证“放管服”改革的18个“实招”,其中包括建立一个北京市民生类公证全市统一预约咨询平台,即依托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全市民生类公证线上预约咨询平台,通过对全市25家公证处、400余名公证员资源整合优化,对全市遗嘱、小额继承等民生类公证事项进行统一的线上预约咨询,推动全市民生类公证办证质量和办理数量双提升。
此外,18个“实招”中,还包括缩短公证办理时间,将部分公证办理出证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降低部分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进一步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免除特殊群体如申办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老年人,低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人员的公证费用。
王群表示,通过扩大、缩短、降低、免除等实实在在的措施,让广大市民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真正从“放管服”改革中受益。
市民办理公证无需提交清单外证明材料
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柴磊介绍,本市将实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将规范现有各类公证业务流程,按照减证便民的要求进行梳理。今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公证证明材料清单,明确申办各项公证事项所需证明材料,为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精确导航”。届时,市民在办理公证事项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需要提交清单外的证明材料。
“公证机构窗口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柴磊说,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在办公场所、官方网站,公开公示公证员名单、收费标准、办证流程、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此外,建立公证服务监督制度。市司法局广泛收集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每年随机抽取每位公证员不少于10件公证事项进行回访调查。从群众感受、用户体验的角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公证事前、事中和日常服务进行引导和规范,目的就是让群众办明白证,办舒心证。
推进全市公证体制改革解决办证难
据了解,公证制度是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截至目前,北京市共有25家公证机构,公证从业人员1100多人,过半数为25至40岁的中青年。其中,执业公证员400余名,98%以上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全市公证行业人员结构更加合理,执业素养不断提高。
2017年,北京市公证行业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0多万件,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和社会成本,为促进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司法局分管公证工作的局领导王群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证协会将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全市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努力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解决群众“办证难、办证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成效。文/本报记者 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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