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1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六、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步伐
(十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做强做优做大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成立省农产品加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立足粮食、畜禽和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引进重大项目,着力打造玉米水稻、杂粮杂豆、生猪、肉牛肉羊、禽蛋、乳品、人参(中药材)、梅花鹿、果蔬、林特(食用菌、林蛙、矿泉水等)十大产业集群。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认定和动态监测,努力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促进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建设,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实施品牌战略,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做大做强“吉林大米”“吉林鲜食玉米”“长白山人参”“吉林梅花鹿”“长白山黑木耳”等“吉字号”品牌。抓好兴村强县载体建设,推广“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集体经济强村。启动第三批省级特色产业小镇创建,推进查干湖生态小镇等建设。开展园区创建,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动中新吉林食品区加快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谋划打造东北最大的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一批观光、亲子、康养、度假等项目,集中推出一批农旅结合精品线路。深入开展扩权强县改革,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转型、生态环保、城乡统筹等重点领域,谋划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动县域经济振兴发展。
(十九)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建立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常态化联系机制,尽快实现建档立卡全覆盖,开展精准服务。持续开展家庭农场培育和示范县创建,2021年,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4000家。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开展省、市、县示范社监测创建,提升规范化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培育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建立县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推广“菜单式”“保姆式”托管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构建县、乡、村三级供销合作社惠农服务网络,打造农业生产服务中心。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增强创新发展内生动力。大力培养具备现代素质的农民,完善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全年培训2.5万人。抓好培训项目同中职教育、高职教育融合工作,开展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双创”竞赛。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
(二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加强退耕还林地经营管理,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保护退耕还林成果。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政策。有效保护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大力推进林草特色资源开发利用,启动10个红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动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地下水管控,推行地下水水位和用水总量控制。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农村河湖水系综合整治,落实河湖保洁人员。开展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科学布局畜禽养殖,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建立畜牧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实施秸秆全量化处置。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电子化工作,提升全程可追溯能力。继续开展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认定和创建工作,做好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支撑体系建设。
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二十一)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分类布局。在村庄分类与布局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引导我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全覆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建设。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乱建行为。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探索规划“留白”机制,预留空间,定向灵活保障农村产业和设施用地。
(二十二)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村庄道路畅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农村公路发展成果,2021年新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到2025年,实现东部山区20户以上、中西部平原地区50户以上自然屯通硬化路。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建设,到2021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同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信息化管理,逐步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实施乡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在农村有需求区域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到2025年,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5%,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推动能源生产清洁化、消费电气化、配置智慧化,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村级电子商务、物流快递、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加强村级客运点、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
(二十三)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适宜高寒、干旱地区使用的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旱厕,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水冲厕所建设,2021年全省农村厕所改造16万户。重点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重要河湖沿岸周边的村庄和乡村旅游、人口较为集中的行政村,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管理运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探索垃圾收储、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有偿服务和产品付费。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从2021年开始每年选择1000个村,按照“三A”级标准,集中开展示范创建。改善农房条件,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探索建立适合乡村实际的建设管理机制,实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