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运动式打假】央视捉鬼,捧打奸商:企业变弱势群体,消费
发布时间:2018-04-0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3·15在中国有特殊的意义:这一天强势的企业变成了弱势群体;消费者变强势群体,个个扬眉吐气。一向讲究和谐的CCTV拉下脸来棒打奸商四处“捉鬼”,消费者群情激昂行使“上帝”的职责,大有有仇报仇、有冤报冤之势,众媒体也齐声喊打,被扒下“羊皮”的厂商采取各种公关手段慌忙灭火。像一场堪称“恶有恶报”的大戏,但一年仅一次的集中维权,对于中国消费者而言又说明了什么呢?
3月15日之前,各家公司都默契地进入了宣传静默期,生怕自己跳得太高而被人抓住把柄,成为敏感日子的众矢之的。一向高调的企业家生怕“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一旦过了3·15这一天,各企业家紧绷的神经就会放松下来,依旧是各家媒体的“金主”。网上有个段子说:“奸商的快乐是364天,而消费者的快乐只是一天”。虽然有些绝对,但一年一次的集中维权,也从侧面反映了企业权益和消费者权益的不对等。
中国的运动式打假之风由来已久。自从198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纳为正式成员以后,年年3.15雷霆万钧,但假货却屡禁不止。时至今日,3.15晚会也举办到了第28期。30年来的运动式打假,虽然曝光了不少“奸商假货”,但3·15一过,又故态复萌。消费者一旦遇到商家的欺诈,仍然有一种“投诉无门”的无奈。
号称“中国打假第一人”的王海当下的窘境颇能说明问题,有关部门已明确表示不支持“知假买假”,民间打假已走入了穷途未路。这反映了消费者的利益并没有因为3·15而得到有效的保障。我们整个社会需要反思的是:有没有更加有效的打假方式?能不能从运动式打假转变成制度打假?
你还记得去年3·15曝光的品牌和企业吗?消费者淡忘如此,企业更是早已翻篇。
3·15的集中维权,并没有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反而让某些猴子学会了如何杀鸡。全社会建立起杜绝假冒的严苛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权益。西方社会的惩罚性条款让大企业心怀敬畏:一旦出现欺压消费者的情况,商家往往损失惨重。
2017年4月9日,美联航出现了暴力驱赶乘客的事件,最终美联航不仅股价大幅下跌,还付出了巨额赔偿(网传1.4亿美金)。而且所有乘坐当次航班的乘客都获得了赔偿。反观国内传出虐童事件的“红黄蓝”幼儿园,最终却毫发无损。国内消费者维权中,还时常出现因为维权而被定敲诈勒索罪入狱的案例。
中国有一句流传很广的商业口号——“顾客就是上帝”,但这样的说法似乎并不能适应中国国情。中国人不信上帝,对于上帝也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商业口号很难约束商家的行为。即使有时候想起上帝来,也只是“圣诞节”那天才会想到有上帝的存在,平日里“上帝虚位”,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尊重。中国是一个混杂着人情的商业社会,要想与消费者建立联系,就应该将消费者当成亲人、家人甚至爱人。商业不是临时抱佛脚,而是要有高频次的生活和情感连接。
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也代表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文明社会信守“公平交易”,决不以势压人。改革开放之前,中国是短缺经济学,国家垄断一切,商品和服务匮乏,“官商思维”大行其道。商店销售员对消费者的态度相当傲慢:“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还有各种“货物出门,概不退换”的规定,甚至有着“不买别碰”的霸王条款,根本没有消费者权益一说。而如今,商品经济社会时代,商业的充分竞争让消费者的地位大增,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应该成为社会的共识。
互联网下半场,要想维护数以亿计网民的权益,也要警惕互联网巨头的垄断行为。一旦出现平台“一家独大”的现象,投诉便会陷入“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境地,甚至会出现“我们不是卖假货,而是发错货”的托词。
两会期间,“红衣教主”周鸿祎也表示,希望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未来在互联网巨头垄断方面有所作为。当然,互联网的出现也给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去中心化的平台,最近网上有个段子:“2018年,得罪谁也别得罪写公众号的人,不然,无论是知名导演,还是大型电商平台,甚至是亚洲最大的公关公司,一篇文章都会将你打回原形。”这其实就表现了维权从集中到分散的变化,不指望3·15一天的集中打假,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3·15”唤醒了国人的消费维权意识。但运动式打假不如制度打假,制度打假又不如技术打假。“人防不如技防”。随着区块链的大火,消费过程中的“产品溯源”技术将大范围应用,让产品在每一个节点都能够对所有人不可更改的公开呈现,这或许会对消费者的权益有着制度性的保障。
“3·15”在中国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自兹别后,强势企业依然是强势企业;弱势群体依然是弱势群体。还是洗洗睡吧。
本文作者李光斗:中国品牌第一人、中央电视台品牌顾问、著名品牌战略专家、品牌竞争力学派创始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互联网金融委员会首席顾问、华盛智业•李光斗品牌营销机构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