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不提经济增速量化指标 但要完成这些任务
发布时间:2021-03-2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今年不提经济增速量化指标,但要完成这些任务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上代表将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计划草案提出,今年不提经济增速量化指标,但并不意味着不要经济增长,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完成脱贫攻坚既定目标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都要有经济增长作为支撑。
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
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6%左右和5.5%左右。
主要考虑:关于城镇新增就业总量,受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影响,城镇新增就业压力明显攀升,但考虑到新成长劳动力在城镇就业的需求量,保持相当规模的就业增量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也体现就业优先政策导向。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3.5%左右,主要考虑:2019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翘尾影响较大,受疫情影响,2020年还有一些新的涨价因素,价格总体上涨压力仍然较大;同时,3.5%左右的预期目标也兼顾了稳定市场预期的需要。
2、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
2020年财政赤字率拟按3.6%以上安排,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中央财政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不计入财政赤字。
上述两项措施新增的资金全部给地方,主要用于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以及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禁铺张浪费,同时保持扶贫、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等民生支出只增不减。
3、做好因疫致贫返贫人口的帮扶
加快脱贫攻坚项目开工复工进度,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吸纳当地就业。
允许地方今年酌情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加大产业扶贫项目奖补力度。做好因疫致贫返贫人口的帮扶,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要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应保尽保。
4、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加224亿
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000亿元,比上年增加224亿元。全年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6万亿元。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安排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集中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加强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和能源储备、物流设施、农林水利、城乡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推进5G、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
5、完善疫情信息发布机制
完善疫情信息发布机制,继续做到依法、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多层次、高密度发布权威信息,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政策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健全政策目标管理和重大决策公开机制,不断提高政策透明度。
促进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间的政策联动,加强对政策方向、目标、时序、边界的协调。进一步加强预期管理,创新宣传手段,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主体信心。
6、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
加大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简化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手续,政府涉企事项尽可能网上办理。推动降低企业用能、用网、物流、房租等成本,将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减免国有房产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
支持金融机构发行3000亿元小微金融债券以发放小微贷款。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全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鼓励资本市场加大对应对疫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7、继续抓好生猪产能恢复
编制新一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新时期农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规划,制定落实全球疫情影响下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应对方案,加快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
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落实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继续抓好生猪能恢复,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控,促进畜牧水产养殖业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奶业振兴。
8、打造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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