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催生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8-11-0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关注!共享经济催生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
编者按: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一批带有共享理念基因的平台在悄然而生,试图通过第三方建立的聚合平台,高效率地共享闲置和分散的知识产权资源,最大化地实现资源价值。知识产权服务领域共享平台的搭建,有利于破解专利代理人才短缺矛盾,充分发挥专利大数据资源效益,践行了国家倡导的共享发展理念,顺应了“互联网+”平台创新方向,有利于深度激活专业人才服务潜能,全面促进人才资源、数据资源、研发资源和市场资源共享。
滴滴出行可谓是共享经济的成功典范,其通过技术手段,将供需双方进行匹配,实现双方收益最大化,其本质是利用互联网将人的智慧、能力、经验转换成实际价值。在滴滴出行这一模式获得成功后,各种围绕衣、食、住、行、用等基本生活需求的创业项目纷纷效仿其“玩法”,如美甲、家政、代驾、陪跑等服务。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一批带有共享理念基因的平台也在悄然而生,试图通过第三方建立的聚合平台,高效率地共享闲置和分散的知识产权资源,最大化地实现资源价值。
“共享模式诞生了一大批优秀的企业。共享的意义是减少社会资源浪费,提高效率和服务体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日前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知识产权服务领域共享平台的搭建,有利于破解专利代理人才短缺矛盾,充分发挥专利大数据资源效益,践行了国家倡导的共享发展理念,顺应了“互联网+”平台创新方向,有利于深度激活专业人才服务潜能,全面促进人才资源、数据资源、研发资源和市场资源共享。
破解人才短缺困境
7月22日,“2018第三届中国经济与品牌创新峰会”暨“新时代全国改革创新优秀企业、企业家发布盛典”在京举行。活动当天,深圳智慧岛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智慧岛)董事长龙锋成为备受关注的一位企业家。深圳智慧岛不仅荣获“2018中国互联网专利代理十大创新诚信品牌”和“2018中国互联网服务新模式十大标杆企业”称号,龙锋本人也获评“2018推动中国互联网发展十大杰出人物”。这些殊荣,是对龙锋及深圳智慧岛近年来不断探索专利代理共享平台所取得成绩的肯定。
“创新越来越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而对专利的保护则是创新机制得以成熟的关键。”龙锋表示,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可以预见的是,知识产权行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龙锋介绍,深圳智慧岛开发出了“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该平台由执业专利代理人、执业律师及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专利申请、保护、维权、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服务。该平台将市场上零散状态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集中在一个平台上,形成合力,抱团取暖,既提高了平台的业务能力,也规范了行业服务行为。目前,全国136家具有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已免费入驻该平台,专业服务人员达千余人,已为上万家企业提供专利申请服务。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迅猛,但知识产权专业代理人才与市场需求间的供求缺口依然较大。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5月,我国共有4.2049万人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1.7792万人,但专利代理人规模仍然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共享经济简化和优化供求对接中介服务环节的高效运行机理,契合了解决知识产权行业诸多痛点问题的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专利代理行业发展方式、管理思路必须尽快适应这一重大的历史性变化。”李顺德表示。
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专利代理质量是代理行业发展的生命线,是代理服务能力高低的决定性因素。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是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基础,是高效益专利运用的前提。专利代理行业作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的重要主体,应充分发挥专利代理服务贯穿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全链条的独特优势,积极推动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与专利事业发展相匹配、与专利质量提升相匹配、与我国创新水平提高相匹配。
北京恒冠知识产权集团(下称恒冠集团)于2017年成立了知识产权共享平台,运行一年多来,通过开放式架构设计、智能化功能设计以及全面严谨的业务监管设计,有效提高了知识产权服务的运行效率,服务质量也大为提高。
“由于压缩了中介服务成本,实现代理人通过平台对接的业务收入增加,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代理人的积极性。此外,平台的智能化数据检索分析系统,为代理人撰写专利文案提供了丰富的智能检索、智能分析、智能推荐和智能匹配功能,能辅助代理人明显提高专利文案撰写的质量和效率。”恒冠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放共享服务模式的突破性创新,大大拓展了平台的开放性、强化了聚合性、增强了活跃度,对行业低效率的传统服务运营模式是一次创新。
“‘互联网+’背景下的专利代理服务新模式,与传统代理经营模式之间既相互竞争,又相互促进,对传统专利代理服务理念、服务方式等方面形成了巨大挑战。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鼓励各地不断探索‘互联网+’背景下行业规模化发展新模式,支持行业有效利用互联网科技手段,创新服务模式,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加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王康)
(责编:王小艳、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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