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溢涌堂号称全国代理商有70万人,人数涉嫌虚假宣传,被罚56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据艾瑞咨询《2021年中国微商市场研究白皮书》:
2019年微商规模已经超过20000亿元,微商市场从业人数达6000万人。
在市场中,很多微商公司号称自己代理商有几十万人,甚至几百万人,难辨真伪。
颜值君注意到,2020年12月8日,辽宁溢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涌堂)就因为号称全国代理商有70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罚款56万元。
据悉,溢涌堂为了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增加销量,设计、排版了《溢涌堂宣传册》:
溢涌堂覆盖国家:50+;国内覆盖:34个省级区域;
300余个地级区域全国代理商70万;
马楠嘉树团队现达到20万人;王芷航芷航团队已经发展到20余万人;
雷倩成为雷小雷团队15万人团队的领袖;姜璎珞成为角洛团队15万人的团队领袖;王思茗喵喵团队至今团队15万人。
结果,对于《溢涌堂宣传册》宣传的溢涌堂覆盖区域和代理商的人数,溢涌堂并不能提供数据和证据予以证明。
此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溢涌堂被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5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数据来源: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