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润集团的“沉香”诱惑:投资“元宇宙”获高额回报?
发布时间:2023-04-1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年来,随着元宇宙的火热,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虚假投资理财平台随之滋生,从事虚拟货币传销、诈骗等犯罪活动,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
对此,政府部门已经开始采取行动。2022年2月18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指出,一些不法分子以“元宇宙投资项目”“元宇宙链游”等名目吸收资金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编造虚假项目、打着区块链游戏旗号诈骗、恶意炒作房地产等,变相从事虚拟币非法谋利等活动。投资者应当保持警惕,避免被骗。
消费回报高达5亿元,银润集团的“白银”诱惑
企查查信息显示,银润文旅(广东)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20日,注册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法定代表人为陈鑫,注册资本999万元,实缴资本不详。主要经营范围有旅行服务、软件销售及中草药种植等多种类别。
近日,在一份银润文旅(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润集团)发布的消费送福利活动的公告中显示,自2023年3月23日至4月3日,消费者只需一次性在银润商城消费23400元,即可升为一星用户,消费46800元,即可升为二星,以此倍数类推,最高消费449800元,即可成为四星用户。
此外,该活动还设有多重福利。当小区业绩达到300万元时,将送出一辆价值17万元的广旗合创能源车和价值400万元的20颗沉香树;当小区业绩达到800万元时,将送出一辆价值45万元的奔驰车、10个500克的银元和价值600万元的30颗沉香树;当小区业绩达到1100万元时,将送出一套价值120万元的惠东县房产、20个500克的银元和价值800万元的40颗沉香树;当小区业绩达到1500万元时,将送出一套房子、一辆奔驰车、30个500克的银元和价值1000万元的50颗沉香树。据悉,该活动将持续3个月,自3月12日起至6月11日截止。
但从银润文旅集团的经营范畴可以看出,沉香与白银并不属于其实际业务,那么沉香树与白银又来源于何处?
在另一份招商文件中,我们或许可以找到答案。
投资虚拟项目,需谨慎
在该文件中,南银国际(海南)投资合伙企业、玖鼎国际文旅(广东)有限公司、惠州市天盈林业科技有限公司、华云汇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合作为银润集团托底。
其中,惠州市天盈林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沉香木资源,南银国际(海南)投资合伙企业则提供资金资源,除此之外,华云汇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则为其提供区块链技术支持。文件还指出,将形成以惠东县为基地,“大健康+大文旅+农业公园”三产融合的万亿级数字化沉香种植产业,并引入元宇宙以及沉香NFT数字藏品概念,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建设天运利华元宇宙、发行系列NFT数字藏品、龙头企业数字通证等,以网红打卡、项目孵化、VR项目展示、数字商贸、数字餐饮、数字珠宝、数字智慧儿童乐园等布局打造虚拟与现实想结合的沉浸式体验数字综合商业体。
为此,南银国际(海南)投资合伙企业、华云汇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还共同出资成立了天运利华国际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企查查信息显示,天运利华国际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惠东县,主要从事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此,银润集团的数字化沉香、虚拟房地产以及文旅项目基本铺设完成。
然而,早在2022年《中国消费者报》就发文指出,我国早已明令禁止虚拟货币炒作交易,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在此背景之下,个人盲目投资虚拟地产在内的数字资产都存在极大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智能社会治理中心副教授王鹏也表示,元宇宙虚拟土地的交易因为没有合规的监管,也没有涨跌幅的限制,因此具有金融衍生品属性,在政策环境、社会需求发生变化的时候,价格很容易暴涨暴跌。很多投资者购买虚拟地产的初衷也并不是为了持有,而是希望可以从中获利,这就加大了炒作虚拟地产的风险。
在一份投资者提供的银润集团商城文件中,投资者只需消费2600元即可获得合伙人资格,以合伙人资格为门槛,设立多层奖励制度。根据其规则,合伙人每日可分红营业额的20%,分享拉新还可可获得营业额12%的叠加奖励;如果继续消费,根据不同金额门槛可以成为1到7层星级,并获得12%的叠加奖励,最高可以获得分享人数的30层再加7星层级的共享收益。此外,还以加入时间以及分享人数为标准赠送绿色积分。
以上可见,银润集团似乎是以元宇宙投资为项目,制定多重消费、拉新福利激励政策,但不难看出,前提是投资者成为第一批消费者,并不断进行投资以及分享拉新才能获得所谓的高额“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事实上,近年来,虚拟交易炒作活动不断抬头,各类虚拟货币平台和购物返利平台数见不鲜,极易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一些网络平台传销属性明显,大都通过购买虚拟货币或平台商品等获取相应会员资格,然后通过“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并直接或间接以下线人数作为计酬返利依据。
许多“币圈”平台实际上并没有任何真正的区块链技术支持,而是通过不断发展下线来获取资金,形成了典型的传销模式。
对于这种区块链传销,专家表示,投资者应该保持警惕,不要被高额回报所迷惑。同时,应该认真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情况,避免被骗。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也应该加强对区块链传销的监管,打击这种非法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刺猬帮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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