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掌柜:宣称购买套餐拿分红?七级代理模式是否合规?
发布时间:2023-04-1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2021年我国的自动售货机广告市场规模约为6亿元,2016-2021年CAGR约为8.4%。由于2020年上半年爆发新冠疫情,2020年的市场规模显著下跌。预计自2021年开始,随着经济增长,市场将开始复苏。
近期我们发现一个名为“参掌柜”的平台,宣称经营主体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轻养生”及其细分领域的大健康产业链公司,公司依托源头人参种植基地、大健康人参生态园、李时珍医药产业园、蕲艾堂生产中心、本艾科技研发中心等多个实体产业,开发了“一整根”品牌系列人参水。事实果真如此?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
公司背景,关联居多?
据该平台推广资料介绍,“参掌柜”的经营公司主体为湖北一参缘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据了解,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1日,法定代表人沈伟,股东为沈伟、吴浩,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0元,参保人数0元。
图片来源:企查查
然而在推广资料中的企业简介还提及到湖北蕲艾堂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蕲阳本艾科技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湖北一参缘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与蕲春小马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治平)、中艾蕲灸(湖北)健康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田群)、中艾一生(湖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人金佳豪)的企业注册地址均为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药市路A1-1,更有意思的是,这四家公司都是从2023年1月以后开始注册的。
图片来源:企查查
带着疑问,我们向湖北蕲艾堂科技有限公司了解该情况,对此情况接待客服给出的答复是:湖北一参缘这家公司有听过,湖北蕲艾堂科技有限公司是给一参缘做代加工的,具体有什么合作关系需要向上级领导核实(相关通话已录音)。我们期待湖北蕲艾堂科技有限公司尽快给出答复。
购买套餐,有何收益?
据“参掌柜”招商推广资料介绍,消费者购买对应价值套餐,可获得智能柜的租赁权,公司会与消费者签订托管运营合同,从而获得其产生的收益分红。
用户购买666元的套餐,可获得12瓶人参水,权益周期为180天,每日可获得7个积分,从此往后直推用户购买套餐可获得30元直推奖励;
购买4966元的套餐,可获得30瓶人参水+1台柜机,权益周期为180天,每日可获得55个积分,以及5积分/天的动态激励,从此往后直推用户购买套餐可获得240元直推奖励;
购买9966元的套餐,可获得60瓶人参水+2台柜机,权益周期为180天,每日可获得110个积分,以及10积分/天的动态激励,从此往后直推用户购买套餐可获得500元直推奖励。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各套餐详细收益介绍如下图: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多级代理,模式起底
据该平台推广资料介绍,目前该平台分别设置了一星掌柜、二星掌柜、三星掌柜、四星掌柜、合伙人、联创、董事七个级别,同时设置了不同门槛以及区域分红(团队分红)、培育奖。
一星掌柜:用户在平台消费后,且团队体制内拥有3台柜机,可获得5%的团队分红;
二星掌柜:用户在平台消费后,且团队体制内拥有30台柜机,可获得9%的团队分红;
三星掌柜:用户自身拥有1台柜机,且团队体制内拥有300台柜机,可升级为三星掌柜,可获12%的团队分红以及10%培育奖;
四星掌柜:用户自身拥有3台柜机,且团队体制内拥有2000台柜机,可升级为四星掌柜,可获得15%的团队分红以及10%培育奖;
合伙人:用户自身拥有6台柜机,且团队体制内拥有6000台柜机,可升级为合伙人,可获得18%的团队分红以及10%培育奖;
联创:用户自身拥有7台柜机,且团队体制内拥有12000台柜机,可升级为联创,可获得20%的团队分红以及10%培育奖;
董事:用户自身拥有8台柜机,且团队体制内拥有24000台柜机,可升级为董事,可获得21%的团队分红以及10%培育奖。
(合伙人、联创、董事另外加权分红4%)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三星掌柜、四星掌柜、合伙人利润分析介绍如下图: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该平台为了扩大宣传阵势,宣称还邀请了大牌明星刘德华为其代言。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从上述制度不难看出,该平台设置了七个层级,用户想要升级为更高级代理以此来获取更高的收益,就必须通过邀请好友购买柜机,邀请好友越多,团队体制内购买柜机数量越多,所获取的收益就越多。目前来看就是在卖柜机,此前宣传的专注“轻养生”是只字不提......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
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不难发现,“参掌柜”现推行模式制度与此前的“蜜小凤”制度别无二致,至于以“5年内落地柜机不低于200万台”为目标的“参掌柜”今后如何发展?以及现推行模式制度存在的相关问题是否会得到重视与整改?侠X态度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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