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叫卖鹿肉被查获
发布时间:2019-06-1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本报讯(记者 符传问)11月3日,海口市野生动物保护站执法人员将查获的一批没有《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就擅自在市场出售的梅花鹿肉,并进行了焚烧处理。
据海口市野生动物保护站执法人员介绍,11月2日上午10时许,有群众报料称,在海口市新埠岛市场有人叫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鹿肉以每斤50元的价钱出售,鹿骨他们会熬成鹿膏以500元每斤的价格出售。接到这个报料后,该站的五名执法人员就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老板已经将鹿肉销售一空,现场只剩下鹿头、鹿皮、鹿骨。后再进一步了解,该梅花鹿来自三亚某商贸有限公司,虽然有《驯养殖许可证》,但由于没有《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和在固定的场所进行经营,在当场对老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外,执法人员还将这些鹿骨头等进行了没收。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梅花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市场上偶尔会出售需要淘汰的老梅花鹿,但无论是出售还是宰杀,甚至还要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而且一定要在指定地点出售和宰杀。否则,就要进行严肃查处。11月3日,他们对没收查处的梅花鹿进行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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