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快速查处伊洛河水域非法捕鱼案件
发布时间:2019-06-1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日前,洛南县渔政站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洛南县伊洛河柏峪寺镇薛湾段进行非法捕鱼,县渔政站立即组织渔政执法人员驱车赶往事发现场。现场发现黄某等5人在利用橡皮筏、地龙等网具进行非法捕鱼。 
经询查,非法捕鱼的5名当事人均系在洛南务工的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和兴镇农民,没有任何捕捞手续,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渔政执法人员对其5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他们详细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讲明了非法捕鱼行为对自然水域生态环境的破坏,鉴于其系初犯认识态度较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现场将捕获的野生鱼类(黄颡鱼、鲶鱼、鲫鱼等)10余斤予以放生,并做出了没收捕捞渔具(5张地龙、橡皮筏)的处罚决定,对5人进行批评教育。5名当事人均表态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罚,并保证以后再不进行非法捕鱼。
本次案件的成功查处对有效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保护渔业水域水生生物资源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天然水域野生生物资源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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