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一号多用”首罚来了!广东、山东、重庆等已启动严查……
发布时间:2023-07-0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6月28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化妆品企业因“一号多用”而被罚的典型案例。据披露,广州品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品硬生物)在其生产的“韩鹭氨基酸洗发水”包装容器上标注了“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字样,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内容,被罚没共计1.62万元。
▲截图自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部署会后的首次罚款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品硬生物于2022年10月24日生产“韩鹭氨基酸洗发水”(批号:PY221019A)982盒,于2022年12月19日生产“韩鹭氨基酸洗发水”(批号:PY221213C)976盒,上述化妆品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均印有“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字样。
根据2022年7月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其规定“在产品标签上标注产品名称中的商标名以外的其他商标,导致消费者对化妆品生产者和责任主体产生误解的,均属于应当禁止的标签标注行为。”
因此,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标注会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生产者和责任主体产生误解,会让消费者误以为该化妆品为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内容。
最终,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广州品硬生物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韩鹭氨基酸洗发水”5盒,没收违法所得1218元,并处罚款1.5万元。
该处罚行为就是典型的“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之一,也是6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部署会后出现的首次罚款。
多省份部署排查“一号多用”,化妆品“清源”行动已打响
据道道君观察,目前广东、重庆、浙江、西藏自治区、江西、山东等地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印发相关通知,明确自2023年6月开始,集中排查治理“一号多用”违法行为。
可见,此次行动是针对化妆品市场“一证多用”乱象的第一次大清洗,可以说是一次“正本清源”行动。一直以来,化妆品套证乱象频发,尤其是擦边知名药企的化妆品套证,更是比比皆是。
《化妆品观察》曾以“南京同仁堂”为关键词在淘宝进行搜索,相关美妆产品近7500款。其中,一款“南京同仁堂韩某美白祛斑霜”,网页商品介绍显示其注册证号为国妆特字G2015XXXX。但在淘宝网上,该注册证号对应的产品,还有“云南本草韩某美白祛斑霜”“药都仁和韩某美白祛斑霜”。而国家药监局国产特殊化妆品注册信息平台显示,该注册证号对应的产品注册名为“韩某美白祛斑霜”,注册人、生产厂家均为广州市某某化妆品有限公司。
可见,同一个注册证号(国妆特字G2015XXXX)、同一款产品(“韩某美白祛斑霜”),贴了三个药企商标——“南京同仁堂”、“云南本草”、“药都仁和”。
行业资深人士表示,药企贴牌化妆品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尤其是直播电商平台,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源于大众对知名国货药企科研实力和质量的信任,导致化妆品通过贴药企的标以抬高身价;另一方面,这种“一号多标”行为,是一种打擦边球的“套证”行为,一直以来并没有法规进行明文禁止。
当然,这种化妆品“多标”“套证”行为在今后是行不通了。
而且从这次严查范围大、力度强,我们也可以看到有关部门的整治决心。相信在法规明确并加大检查力度之后,定能在一定程度上从源头解决“多标”“套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