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完善农村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评估办法
发布时间:2019-06-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候著银)近日,《潜江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评估办法(试行)》修订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低保申请家庭收入的贫困人口核定评估工作,确保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无误,实现农村困难群众精准救助、阳光救助。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必须计入家庭收入的四项内容,不计入家庭收入的九种情形;进一步明确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四个范围,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范围的四种情形。
《办法》着重就家庭收入的核算、补助水平的核算做了进一步完善。一是修订了《潜江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评估标准对照表》,结合潜江市实际和全国各省市工资标准,重新修订了申请家庭收入评估标准。二是制定了《潜江市农村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劳动力系数计算表》,对五保边缘户、重残、重病、因灾等特殊困难家庭,根据劳动年龄、疾病状况、残疾程度等几个因素,对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劳动力规定了从1至0等8种不同的系数。
按照《办法》规定,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且符合我市财产状况规定的,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按照两者差额予以补助,凡计算的农村低保申请家庭月人均补助水平低于120元的,按月人均120元给予低保金,高于月人均120元的,据实补助。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潜江市完善农村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评估办法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