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转型中国:环境监察从查企业到督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2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3月25日下午,环境保护部因环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约谈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今年以来,已有4位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环保部约谈。环保部《2015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提出,由“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府为主”。约谈作为一种新手段将常态化。
环保管理严重不到位,驻马店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遭约谈
3月25日下午,环境保护部多功能厅的空气里弥漫着一点点紧张。墨绿色桌子一侧,环境保护部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十分严肃。对面的河南驻马店市领导及其随员,表情凝重复杂。因环境管理不到位的严重问题,驻马店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昕(市长空缺)被请到北京,在这里接受环境保护部的公开约谈。
2014年8月—12月,驻马店市环保局先后3次致函平舆县政府,要求依法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27家皮革企业。但平舆县政府处理相关问题的进度缓慢,有关要求落实不彻底,直至2014年12月,无环评手续的企业才全部停产。今年2月,环境保护部华北督查中心赴现场检查时发现,园区内皮革企业增至30家,且正常生产。环境保护部认为,驻马店市平舆县人民政府在处理该问题中存在环境管理不到位的严重问题。
不仅如此,在3月11日、12日对驻马店的暗查中,环保部门还发现当地一些企业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畜禽养殖废水直排、建筑工地及矿山物料露天堆放等问题。
“环保部门三次致函平舆县政府,都解决不了问题,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有责任。此次约谈,就是提醒你们务必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邹首民在约谈中要求,驻马店市政府必须督促平舆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皮革企业依法予以彻底取缔,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顶格处罚并监督整改到位,落实皮革工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同时,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平舆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有关违法违纪线索,按照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应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约谈要求有关落实情况报环境保护部。
市长被约谈,整改效果立竿见影
沧州、临沂、承德、驻马店,今年以来,被环保部约谈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已经有4位,他们都表现出良好的“认错”态度。临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术平表示环保工作没做好,心情很沉重,绝不会被第二次约谈;沧州市长王大虎、承德市长赵风楼表示约谈是一剂猛药、一声警钟。“诚恳接受约谈,深刻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为给上级部门添麻烦表示歉意。”张昕在代表驻马店市政府作表态发言时这样说。
正如邹首民在约谈现场所说,表态诚恳,还看如何落实。他告诉记者,从过去约谈的情况看,被约谈城市都非常重视,把约谈当作契机,不仅迅速拿出整改方案,还举一反三,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环境问题,环境质量也有了一定改善。
以去年11月被约谈的安阳市为例,今年2月4—7日,按照环境保护部工作部署,华北督查中心对安阳市约谈整改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对部分重点区域和企业进行了“点穴式”督查。华北督查中心主任刘长根介绍说,自2014年11月以来,安阳市委、市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经过3个月的艰苦奋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此次签下有着各项整改工作明确时间表的约谈纪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当场表示,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要求,一定妥善解决约谈中提到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环保大检查执法活动,重点查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道路扬尘污染,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管理力度,认真组织蓝天工程的实施。同时,举一反三,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领导责任。
监督政府落实法律责任,环保不再单打独斗
从监督企业到监督政府,环保监察工作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环保部《2015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提出,由“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府为主”,“对执行新《环境保护法》不力、环境违法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约谈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并对情节严重的地方和部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追责建议。”
“过去大家对环保部门的印象就是查企业,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常常顾此失彼,效果有时并不明显。我们认为,地方政府明确环保责任是最重要的,这样才能调动各方积极性,避免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邹首民表示,今年元旦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对政府责任有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政府对环境保护态度如何,决定一个地方环保工作的成效、环境质量改善的程度,因此,必须要监督地方政府严格落实法律责任,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邹首民介绍,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此次针对平舆县人民政府环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约谈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警示。
“约谈作为一种新手段将常态化,对存在群众反映强烈又迟迟不能解决问题及违法问题突出的城市,我们会选择性约谈,提醒政府予以重视。”邹首民表示,环境保护部将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力度。
《 人民日报 》( 2015年03月26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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