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务局:鼓励直播电商创新发展 项目最高可获100万元资金支持
发布时间:2023-08-1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8月8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征集电子商务创新示范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对直播电商、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农村电商相关的创新示范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符合标准的项目最高可获得100万元。
根据《通知》,此次政策支持范围为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通知》以支持直播电商创新发展、支持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支持农副产品拓展线上销售渠道等为主要方向,对建设项目相关的软硬件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费用给予支持。
支持条件:
1、网络直播平台应已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并符合国家关于网络直播销售、网络视听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商贸流通企业年均交易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或年均网络零售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
3、相关品牌商应具备独立的商贸销售主体,年均网络零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4、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年均助力北京品牌企业实现成交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年均网络零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5、支持农副产品拓展线上销售渠道的电商平台和农贸企业应具备独立的商贸销售主体,年均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年均网络零售额不低于500万元。
《通知》明确,北京将对符合标准的项目进行资金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该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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