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富源县财政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19-06-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年来,云南省富源县严格执行预算法各项规定,紧紧围绕推进财政提质增效,不断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富源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2016—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次为优,获得奖补资金500万元。
一是严把预算绩效关口。围绕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行预算绩效编制关口前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切实把钱用在“刀刃”上。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科学合理测算项目资金需求,实行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与部门预算“两上两下”编审流程同安排、同部署、同编报,加大绩效评价范围,全面对县级72个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18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会审、批复,既减少了预算单位录入人员的工作量,又提高了绩效目标编制的完整性。
二是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制定《富源县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立项目绩效目标、长期绩效指标、年度绩效指标等内容,模块内容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一级指标,根据一级指标设立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二级指标。根据二级指标具体量化、细化制定三级指标。同时,健全资金全过程跟踪问效机制,紧密跟踪预算执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纠偏。
三是深化资金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终了,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县财政部门随机对重大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实施的资金绩效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保证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落实评价结果应用。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切实将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自评抽查作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改进管理、调整财政支出方向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落实了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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