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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大调查:直销条例修订众望所归,多层次和团队计酬是焦点

发布时间:2023-10-1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知识经济》获悉,在相关部门和业界各方的积极推动下,期盼多年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修订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据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一些核心敏感内容的修订进行充分的研究与讨论。对于可能即将迎来的重大政策修订,业界会是什么样的态度呢?《知识经济》编辑部特向业界发放了一份有50项相关调查内容的问卷。从9月22日到26日的短短五天内,共收到2622份有效反馈结果,显示出业界对此次调查活动极高的参与热情,也反映出业界对直销条例修订的期盼与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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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方式正是在这种充满期望又充满变数的情况下,《知识经济》编辑部组织了此次有关条例修订的行业意见大调查。此次调查是国内首次针对条例修订而展开的业界意见公开调查。受调查者来自行业的企业高层、从业人员以及专家学者。我们认为,他们的意见与呼声,是业界的真实表达。这种真实的表达,有助于相关监管部门了解行业发展的真实痛点与难点,并站在监管与服务的角度去帮助企业破解这些痛点与难点,实现监管和规范并行,真正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最大程度地消除被调查者的顾虑,反映受调查者的真实想法,此次调查采取了匿名方式进行。为精确反映企业和市场的声音,我们将调查分成了“企业版”和“市场版”两个版本。前者针对企业高层,后者面对市场从业人员、学术专家。在“企业版”调查中,我们共联系到89家获牌直销企业中的68家,其中59家企业管理层高度配合我们完成了此次调查,而且大多数企业均有多名高管参与填报。针对市场的调查,我们采取了二维码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在五天时间里,我们共收到有效的“企业版”调查结果183份,有效的“市场版”调查结果2439份。数量超出了我们之前的预期。“企业版”和“市场版”的调查结果整体上大同小异,这反映了企业和市场在条例修订中的诉求基本一致。部分调查结果的差异,主要是企业和市场人员所处角度不同所致。最终形成的调查报告,主要以“企业版”调查结果进行分析,但在两个版本调查结果有较大差异的选项上,也备注了“市场版”的统计结果并做出相关说明,以便更客观地体现调查结果。(后继调查报告中蓝色为“企业版”结果,黄色为“市场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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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报告01《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有无必要修订?

  结论分析:高达98.36%的受访者认为两个《条例》有必要进行修订,这应是一个众望所归的期盼。发展现状也表明,两《条例》中的一些核心条款与行业实际情况严重脱节,不但制约着行业的发展,还导致直销与传销的界定模糊不清,加剧着行业乱象。良法善治,中国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的确需要科学的立法。02《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需要修订的理由是:

  结论分析:62.3%的受访者认为现行法规不利于直销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22.95%的受访者认为现行法规没有清楚界定直销与传销的真正区别,另有14.75%的受访者认为法规需要与时俱进进行修订。调查结果反映了受访者的一个共同观点:现行条例从制定出台的那一刻就脱离了市场的实际情况,充满着争议,不仅没有起到规范行业的作用,反而加剧着行业的乱象。希望对条例进行修订已是行业共识。03您是否愿意为法规的修订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结论分析:高达86.89%的受访者愿意为法规的修订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意见,有13.11%的受访者不确定能否提出专业的意见,但没有受访者拒绝为此出力。这说明为了推动条例的修订工作,行业各界均愿意贡献自己的智慧与能力,无人作壁上观。由此可见脱离现状的法规,不仅制约着行业的发展,也深深影响着行业里的每一位从业人员。04如果法规能够修订,您认为什么时候能完成并实施?

  结论分析:78.69%的受访者认为条例修订能够在2024年内完成并实施,这一结果令我们吃惊。由此可见业界对条例修订工作完成的急迫心情和美好期待。16.39%的受访者认为需要更长时间,在2026年内能够完成。只有4.92%的受访者对修订工作不抱希望。到底是乐观者的胜利还是悲观者的清醒,我们就留给时间来给予答案吧。05您是否认为修订后的法规应对直销企业的执照申请和审批程序进行简化?

  结论分析:值得特别提醒的是,在企业版的调查中,虽然受访者均为已获牌直销企业管理层,但高达70.49%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对直销企业的执照申请和审批程序进行简化,这令我们肃然起敬。在与受访者的交流中,大家普遍认为企业的牌照申请需要得到每个行政区域监管部门的批准,过于繁琐和浪费精力。另外整个申牌过程中透明度不够,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市场版的调查结果显示,从业人员要求简化审批程序的呼声远远不如企业强烈。看来申牌毕竟是企业份内的事,市场从业人员对此的感受明显偏弱。06直销牌照的发放制度对于规范直销市场有多大的作用?

  结论分析:超过88%的受访者认为直销牌照的发放制度对于规范直销市场有很大或一定的作用,说明业界总体认可持牌才能经营这一理念。也有11.48%的受访者认为牌照并没有起到作用,他们中有受访者认为,因为条例中的内容没有理顺,导致以此为基础的申牌制度并没能发挥出应有的规范作用。07您是否认为直销牌照的发放应当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管?

  结论分析:近六成的企业受访者认为直销牌照的发放应当进行严格审核,应保持申牌的高门槛,以避免行业鱼龙混杂。约四成的企业受访者认为牌照的发放应改成备案制,他们中有受访者认为,很多国家并没有专门将直销当做一个行业来监管,市场反而没有中国直销混乱,国家不妨让市场来发挥调节和规范作用。78.6%的市场版受访者更赞成严格审批牌照发放,说明市场从业人员更支持严格的审批制度。也许经过严格审批的企业,更有利于保障市场从业人员的相关权益。08您认为直销牌照的发放对于直销企业的发展有何影响?

  结论分析:72.13%的受访者认为直销牌照的发放促进和推动了企业的发展,这表明业界基本肯定了牌照发放对企业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也有近20%的受访者认为直销牌照的发放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他们中的部分受访者认为,监管部门对拿牌企业的监管过于严格,束缚了企业的发展,反而不如无牌企业海阔天空。09您认为直销牌照的发放对于直销行业的发展有何影响?

  结论分析:相对于上一选项,本项中认为直销牌照的发放促进和推动了行业的发展的比例更高,认为限制了行业发展的更低。究其原因,大家认为直销行业的申牌管理制度很有必要,但对企业本身的监管过于严厉,束缚了企业的发展。10您认为直销牌照的发放是否应当采取限制数量的方式?

  结论分析:有55.74%的受访者认为直销牌照的发放应当采取限制数量的方式。我们在交流中发现,认为需要限制发牌数量的受访者分两类:一类是自己公司已获牌,不希望出现更多的竞争对手;另一类是担心涌入的直销企业过多,既容易形成恶性竞争,又对监管和行业自律缺乏信心。40.98%的受访者则认为不应限制发牌数量,他们中有受访者认为,凡事都应该按照规矩来,符合相关申牌条件的企业就应该发牌,不然容易产生灰色空间。11直销申牌企业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要求是否需要调整?

  结论分析:认为需要调整和认为不需要调整的受访者比例非常相近,意见泾渭分明,出现巨大分歧,这是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12如果直销企业实缴注册资金要求需要调整,应该如何调整?

  结论分析:54.1%的受访者支持调高直销企业注册资金,另有45.9%的受访者支持降低或取消注册资金的要求。业界在这一项的表态中再次出现严重分歧。支持者不乏对既得利益的维护,反对者则希望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这是否可看作守成者与开创者的相对比例?13有没有必要调整2000万元直销保证金的缴纳金额?

  结论分析:54.1%的受访者认为没有必要调整直销保证金额度,高于认为有必要调整的比例。14如果直销保证金的初始缴纳金额需要调整,应该如何调整?

  结论分析:如果一定要调整直销保证金,47.54%的企业受访者支持增加额度,这类企业看来发展得不错,底气十足。52.45%的企业受访者希望降低甚至取消直销保证金。如何用好资金,是企业最关心的事情之一。对于大多数获牌企业而言,将2000万元或更多的资金以保证金的名义放在银行里“躺着”,的确是一个巨大的浪费。这也侧面反映出许多直销企业出现了资金方面的紧缺。15是否需要开放多层次和团队计酬?

  结论分析:95.08%的受访者认为需要开放多层次和团队计酬。业界共同的呼声再次汇聚,呈现出压倒性的比例。很多受访者对本刊表示,如果不开放多层次和团队计酬,那条例的修订只是隔靴搔痒,不会有实质性的意义。认为“不需要”或“不确定”的受访者有4.92%,其中有受访者对行业自律和监管能力持怀疑态度,认为过早放开可能造成更大的市场风险。16团队计酬模式是否需要更严格的监管以防止滥用和不当行为?

  结论分析:52.46%的受访者认为团队计酬模式需要更严格的监管,47.54%的受访者则认为现有监管力度已足够。出现这样的分歧,主要还是在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从行业的规范来看,的确还需要加强自律;从企业的经营来看,受限似乎太多。站在第三方的角度,我们认为监管部门提升监管效能,才是破解分歧的根本办法。17在您看来,团队计酬模式是否需要更多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

  结论分析:78.69%的受访者认为团队计酬模式需要更多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这代表了业界的主流意见。为了促成多层次和团队计酬的开放,业界愿意进行更多的透明运作和信息披露,这样的意愿,才是真正推动多层次和团队计酬开放的基石。18如果开放多层次计酬模式,是否需要限制计酬的最高层级数量?

  结论分析:75.41%的受访者认为不需要限制多层次计酬的层级数量。我们在与受访者的交流中发现,首先,每家公司的制度设计都不尽相同;其次,强行设限,必然会影响企业已有的市场格局。有受访者直言不讳地表示,企业有无数种绕开层级限制的方式,而且层级的多少根本就不是制度是否合规的核心要点,比如静态返利的资金盘模式,根本就可以没有层级。19如果开放团队计酬模式,是否需要合理限制直销企业的最高奖金拨出比?

  结论分析:73.77%的企业受访者支持限制直销企业最高奖金拨出比例,与前面反对限制层级的调查结果截然不同。这表明企业对奖金拨出比的合理性有着清醒的认识。一个超拨或者高拨的奖金制度,于市场于企业都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绝对不可能维持企业长久持续的发展。市场版的调查结果显示,直销从业人员对最高奖金拨出比设限显得更为保守,毕竟相同的付出获得更高的收益,是市场从业者更乐见的。20如果需要限制直销企业奖金的最高拨出比,这个拨出比上限应该是多少?

  结论分析:有50.82%的企业受访者选择了奖金拨出率不超过70%,49.18%的企业受访者选择了不超过50%,其中4.92%的受访者选择了不超过30%,相当于认可现有《直销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泾渭分明的选择,再次显示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对奖金拨出比的认知与立场。保守型的企业数量略低于激进型的企业数量。发展起来或者有着成熟经验的企业,对于奖金拨出比有着更理性的认识。而正在发展中的企业,则希望通过相对激进的奖金制度来推动市场的发展,毕竟活下来比利益的考量更重要。高奖金拨出比的选择,也反映出企业与市场的博弈关系。但企业与市场本身应该是一个共荣共赢的关系。企业与市场关系的错位,着眼于短期利益的快速达成,是中国直销业界急功近利的根源之一。在我们与相关受访者的交流中,有受访者表示,有一个很好的判断办法,就是参考那些健康发展的大直销企业的拨出比。而多渠道的信息显示,这类企业的奖金实际拨出比低于50%。21直销企业的奖金制度是否需要向监管部门报备?

  结论分析:70.49%的受访者认为企业的奖金制度需要向监管部门报备,24.59%的受访者认为不需要报备。向监管部门报备成为业界的主流认识,反映出业界对本身运作规范的信心。实际上,直销企业的奖金制度一直是向相关部门报备的。但是受限于法规对团队计酬的禁止,现在企业报备的制度都是应付检查的过场。一旦团队计酬开放,希望业界与监管相向而行,报备的制度真正做到真实透明。22直销企业的奖金制度是否需要向市场和社会公开?

  结论分析:77.05%的受访者支持奖金制度向市场和社会公开。目前,直销企业真实的奖金制度都是企业的秘密。团队计酬放开后,监管部门必然承压,企业公开透明的信息报备,是化解监管难题的良方。欲戴其冠,必承其重。既然希望开放团队计酬,那么就应该更大程度上接受公众的监督。从调查结果看,业界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23直销企业的奖金结算系统是否需要向监管部门开放?

  结论分析:47.54%的企业受访者认为企业的奖金结算系统需向监管部门开放,42.62%的企业受访者给予反对,意见两次相左。反对方的理由是,奖金结算系统是企业的核心商业机密。但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企业有什么机密不能对其公开?这理由的确非常牵强。上一项绝大多数支持奖金制度向公众公开,这一项却有42.62%的企业受访者反对奖金结算系统向监管部门开放。结合现有形同虚设的奖金制度报备,让我们不得不怀疑企业似乎又想玩说一套做一套的游戏。如果业界近四成的企业存有此心,则是非常危险的信号。即使团队计酬放开,也可能重蹈1998年的一幕。前车之鉴,不可不察!与企业受访者相比,60.31%的市场从业者支持奖金系统向监管部门开放,只有越透明的信息,越能维护从业者的权益,这一点,市场有着清醒的认识。24是否需要保留直销企业经营的区域限制?

  结论分析:93.44%的受访者呼吁取消直销企业经营的区域限制。业界的共识甚至与监管部门的意见不谋而合。移动互联时代早就突破了时空的界限,直销经营区域的限制显示出相关法规在监管意识上的滞后与落伍,成为行业发展的政策绊脚石,确实不合时宜。25您是否认为“服务网点”在直销企业的合规经营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结论分析:68.85%的企业受访者认为“服务网点”在直销企业的合规经营中作用不大,这一意见受到了市场受访者的反对。56.03%的市场受访者认同“服务网点”在企业合规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在企业眼中,服务网点的设立耗资不说且多为摆设。但市场从业者却不这么认为,服务网点的存在,让他们对企业的规范发展更有信心。角度与立场的不同,决定了选择的巨大差异。企业希望监管层听到业界的呼声,我们也希望企业能听到市场的呼声。26您是否认为“服务网点”的建立与否应该由直销企业根据市场的发展需求进行自我调整?

  结论分析:96.72%的受访者认为服务网点的建立与否应该由企业自主决定。的确,企业是市场运营的主体,承担着市场运营的所有后果,对于市场运作的事,监管应该能放手则放手。27是否需要调整直销产品的种类限制?

  结论分析:67.21%的受访者认为需要调整直销产品的种类限制,31.15%的受访者认为不必调整。目前允许直销的产品类别为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家用电器等六大类。现在业界呼声最高的是希望开放食品类的销售。此外,有业界专家专门向我们强调,直销产品一定只允许有形产品,不能对服务类、票证类等无形产品放开。28是否需要保留直销产品的审批制?

  结论分析:对于是否保留直销产品的审批,60.66%的企业受访者认为不需要,66.93%的市场受访者则支持。企业与市场的意见再次出现分歧。企业是想省事,市场则想有保障。选择的不同,说明市场对于企业产品的信心不足,业界应该反思。如何给予市场和消费者以产品质量的保障,恢复对企业的信心,是企业需要解决的课题。29直销产品30天的退换货期限是否需要调整?

  结论分析:52.46%的受访者认为30天的退换货期限不需要调整,47.54%的受访者支持调整,业界分歧再次出现。退换货的背后,还牵涉到企业的奖金结算制度。不同的结算周期,对于退换货的期限有着不同的认识与体会。30如果直销产品的退换货期限需要调整,应该如何调整?

  结论分析:73.77%的企业受访者建议取消直销行业退换货的特别规定,持相同意见的市场从业人员为52.53%。支持增加退换货期限的企业受访者为6.56%,持相同意见的市场从业人员为27.63%。市场与企业的立场与认知的确分歧明显。在支持缩短期限的选择上,企业与市场的选择则步调一致。总体来讲,希望缩短或者取消直销行业退换货的特别规定,是业界的主流意见。直销作为销售业的一部分,其实遵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即可。31直销从业人员是否需要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结论分析:52.46%的受访者认为直销从业者需培训后持证上岗,但45.9%的受访者反对,双方意见僵持。反对者的重要理由是,现有的直销员考证,其实已经沦为形式与过场。也有业界专家向我们建议,不但市场从业人员需要培训考试,直销企业的教育培训也需要加强,参与直销公司各环节的管理者都需要学习考试,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32是否需要成立直销行业协会?

  结论分析:91.8%的受访者认为需要成立直销行业协会。这些年发生的事件,已经让业界充分认识到,行业协会不仅能成为业界与政府部门沟通的桥梁和渠道,也能促进行业自身的自律与规范,是非常有必要成立的。33如果需要成立直销行业协会,协会应该由谁来牵头?

  结论分析:62.3%的受访者认为直销协会的建立应该由政府部门牵头,这应该是业界从行业发展的现实出发作出的理性选择。虽然监管部门和直销业界都认为需要建立中国直销行业协会,但中国直销行业协会的建立却闹剧不断,不同部门及个人的利益权力争夺,不同资本的立场分歧,不同运营模式的认知差异,导致中国直销业界一盘散沙。我们希望行业协会能真正为行业服务,真正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真正成为与政府部门沟通的有效渠道,而不要沦为不同利益的竞技场和权力的提款机。34是否认同直销企业与团队的“挂靠”式合作?

  结论分析:54.1%的受访者旗帜鲜明地反对直销企业与第三方团队的“挂靠”合作,但有45.9%的受访者或支持(31.15%)或摇摆(14.75%)。与第三方的挂靠合作,已经是业界公开的秘密,而且有扩大化的趋势,业界本身对此分歧巨大。如何看待这一经营模式,考验着监管层的智慧。35是否需要设立行业“黑名单”,以禁止违规严重者入行?

  结论分析:96.72%的受访者支持设立行业“黑名单”,其中42.62%认为应设立相应的期限,持这一观点的市场从业者分别为98.05%和25.29%。支持设立行业“黑名单”成为业界共识的同时,也可以看出,市场从业者比企业更支持严格的监管和对违规者的严厉处罚。36直销行业是否被过度污名化?

  结论分析:96.72%的受访者认为直销行业被过度污名化。直销被过度污名化的原因很多:有法规在传销与直销界定上没有抓住核心要点,导致公众对直传混淆不清;有企业与团队混水摸鱼,长期行走在灰色地带;有直销企业以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更有传媒故意以负面报道的形式,要么敲诈企业,要么吸引流量,误导读者,加剧公众对直销的误解……要洗刷行业的污名化,首先是法规对传销与直销的界定应科学,标准一错,一切都错;其次是对传媒以负面报道的敲诈行为要敢于抵制和维权。第三是相关部门不能被自媒体与网络舆论所左右,对行业有错推定。最重要的是,行业要加强自律与规范,坚决剔除害群之马,毕竟打铁还需自身硬。37合法直销模式和非法传销模式在市场中是否容易混淆?

  结论分析:96.72%的受访者认为直销模式和传销模式容易混淆。当业界都分不清传直销的界限时,怎么能让公众分清?造成这种认知上的混乱,错误法规的出台难辞其咎。38现有法规对于区分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行为的界定是否足够科学?

  结论分析:85.25%的受访者认为现有法规对于区分直销和传销的界定有误,这也是为什么行业对条例的修订充满期盼的原因。现有法规对直传销的界定,可谓管窥蠡测。恶法是混乱的根源。错误的法规,甚至会成为劣币驱逐良币的推手。立良法,促善治应是立法者与监管层的最高使命。39将“团队计酬”错误地归类为“传销”会对直销行业造成什么影响?

  结论分析:98.36%的受访者认为将“团队计酬”归类为“传销”会导致对直销行业的误解和偏见。这种误解和偏见对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影响深远。40您是否认为《禁止传销条例》对违法传销行为的惩罚力度足够?

  结论分析:57.38%的受访者认为《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行为的惩罚力度已经足够,但有34.43%的受访者认为处罚力度不够,8.2%的受访者对此不确定。看来大多数的受访者,还是希望处罚力度能保持现状。41您是否认为应该加强对违法传销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结论分析:70.49%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加强对传销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不过对违法行为的界定,受访者有认知上的差别。比如有业界受访者表示,必须强调直销牌照的严肃性。直销企业是准入制,没有获牌又擅自采用了这种模式的公司就属违法。42在您的了解范围内,直销企业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虚假宣传等不规范行为?

  结论分析:认为企业经常存在或者偶尔存在恶意竞争、虚假宣传等不规范行为的比例达到了88.52%。这一结果说明,恶意竞争和虚假宣传在行业中确实存在,犹如饮鸩止渴,亟需得到扭转和整改。43在您的了解范围内,直销企业是否存在以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的灰色市场行为?

  结论分析:81.96%的受访者认为直销企业偶尔存在或经常存在以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的行为,这么高的选择比例,令我们意外。看来行业被污名化,内因也是重要的源头。行业必须痛下决心,走规范发展之路,只有这样,行业才有光明的未来。44您认为修订后的直销管理法规应更注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吗?

  结论分析:70.49%的企业受访者和85.99%的市场从业者认为修订后的直销法规应更注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业界共识。相对而言,市场比企业更强调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企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还需要加强。45您是否认为直销行业需要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结论分析:65.57%的企业受访者和82.88%的市场从业者认为直销行业需要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市场的呼声与企业的认知之间有较大的落差。企业不仅要取信于从业者,更要取信于消费者,要勇于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回报是从业者选择企业的标准之一,责任与诚信更是。46您是否支持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平台,提供咨询和举报渠道,以加强对违法传销行为的打击和监管?

  结论分析:83.61%的受访者支持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平台以加强对违法传销行为的打击和监管,显示了业界对于打击和监管传销行为的强烈需求和认可。47您是否认为直销行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培训和规范引导?

  结论分析:有78.69%的受访者认为直销行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培训和规范引导。毕竟行业所有的问题,最终都是通过参与者的行为来体现。对所有参与者的培训与规范引导,于现在的行业来说,非常重要。48您认为直销行业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结论分析:93.44%的受访者认同直销行业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4.92%的受访者认为起的作用很小,但没有受访者认为直销行业起到了消极作用。中国直销行业的光明未来,掌握在行业自己的手中。行业不仅需要与监管部门相向而行,更需要与社会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同频共振,为社会创造效益与价值。49您是否认为直销行业对就业创业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结论分析:96.72%的受访者认同直销行业对社会就业创业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在社会就业遭遇瓶颈,灵活就业呼声渐起的当下,直销所提供的低门槛创业就业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提供了非常好的通道,也理应得到更多的相关政策支持。50您对中国直销行业的未来发展持什么态度?

  结论分析:31.15%的企业受访者对中国直销行业的未来发展表示乐观,60.66%的企业受访者认为直销行业未来发展取决于直销政策的调整结果。由此可以看出,直销相关法规政策的科学修订,关系着中国直销行业的未来发展。相对而言,市场受访者更乐观一些,49.03%的市场从业者看好行业的未来发展。市场是从业者创造的,市场的信心比黄金还要宝贵。企业不仅要与监管相向而行,更应该与市场同向而行,增强信心,励精图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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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例背景两部条例自2005年颁布以来,除《直销管理条例》于2017年3月1日进行了一次细微修改,两部条例已经施行了整整十八年。两部条例的颁布实施,让中国直销行业得以重新开放。但条例制订上的先天不足,与行业真实发展现状的背离,也成为开放后的直销行业头顶上无形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涌教授曾对当时刚实施的两部条例给予了如下评价:严厉的立法,普遍的违法,有选择性地执法。

  △ 已经颁布18年的两部直销相关《条例》给了直销开放的红利,也埋下了阻碍发展的尴尬。

  十八年来,为推动两部条例的修订,各界人士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呼吁、建言,但收效甚微。两部先天不足的条例,整整十八年纹丝不动。但十八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却日新月异,各种新技术的争先涌现,催生了各种新的发展模式,两部条例的滞后性越来越凸显。当时钟走到2023年,这一切或将迎来改变。2023年的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本刊记者在对企业的走访中得到一个消息:业界在积极通过全国人大代表联署有关两部条例修订的议案和建议,以配合国家监管部门在这方面的推动工作。记者获悉,在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已有包括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内的人大代表参与提出相关议案或建议,希望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两部条例进行修订,其中建议修订的内容就包含了对团队计酬模式的放开。如果该诉求能够实现,将根本性扭转中国直销业界所面临的政策窘境,彻底厘清直销和传销本质上的区别,真正推动中国直销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不过当记者把该消息传递给部分业界人士时,他们对此消息表现得不置可否。的确,类似的利好消息在之前已经多次传出,最终均不了了之,太多次的失望已经让业界对条例修订不再抱有积极心态。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信息表明,相关部门对两部条例的修订有着真正的动作和决心。2023年3月2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价监竞争工作会议在广东省佛山市举行,“推动有关直销条例修订”被当作该局2023年的重点工作来部署。2023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主办全国直销企业圆桌座谈会,监管部门在会上明确表示:“法律规则滞后于发展的实际是客观存在的,直销条例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直销业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条例的修订,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本刊记者获悉,2023年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竞争局向各大拿牌直销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相关书面问卷调研的通知》,开展“破解制约直销业高质量发展难点问题的对策”专题调研,要求企业提供近五年发展的基本情况,并填写《破解制约直销业健康发展难题企业调研问题清单》。有参与调研的企业负责人向本刊表示,该清单囊括团队计酬、区域限制、网点设立、会议报备、产品审批等各类敏感问题,“感觉监管部门这次是动真格的了。”2023年8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公众号“市说新语”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会议认为,现行《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施行至今已十八年。十八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消费环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领域移动支付、5G技术、直播带货等网络应用的飞速发展,使直销市场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变化,《直销管理条例》的修订迫在眉睫。与会负责人表示,直销行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促消费、增就业、稳外资、保主体以及建设“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等方面有着独特优势。此次《条例》修订,将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力求保护创新发展与完善治理规则均衡,回归直销机制和简化直销监管协同,发挥直销优势与控制经营风险并举。一方面,支持直销企业创新发展,改变现行条件下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不合理制度,进一步激发直销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培育世界级直销企业;另一方面,建立适应直销行业特点的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措施,防止出现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稳定。本次会议是监管部门首次公开以条例修订为主题的会议,是2023年这一系列前期工作的阶段性成果。2023年9月21日,在珠海举办的最新一期“推动直销业高质量发展”座谈活动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竞争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目前,《直销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启动,破除制约直销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制度性障碍,为直销企业营造宽松友善的法治环境,已迈出坚实步伐。”

  △ 多年来无数直销会议都没解决的《条例》修订问题,在2023年获得了重大推进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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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程分析从2023年的这一系列动作看,直销监管部门推动条例修订的决心和行动无需置疑。但相关条例的修订工作,尤其团队计酬等核心问题能否真正破解与落地,仍然存在变数。记者获悉,条例修订工作前期主要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直销监管的价监竞争局推动,因此,首先需要在市场监管总局内部形成一份统一共识的修订初稿。记者从相关人士处得知,目前统一意见尚未达成,仍在讨论中,而讨论的核心问题就是团队计酬。围绕团队计酬的放开与监管,大家还有着不同的看法。

  △ 直销在中国逐渐沦为敏感行业,让从业人员倍感遗憾。

  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意见后,还将与包括商务部等在内的其他部委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按照立法时期的分工,《直销管理条例》由商务部主导,《禁止传销条例》由市场监管总局主导。因此市场监管总局推动的条例修订工作,必须得到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的配合才能完成。此外,一旦条例修订放开了团队计酬,则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部分规定也需要修改或取消,这就涉及到与“两高一部”的沟通协调。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224条的基础上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的部分规定也将与修订后的条例产生冲突,因此必须与司法部沟通《刑法》相关条款的修改。甚至有法律专业人士认为,相关修订须遵循先法律后法规的顺序,因此会导致直销相关条例的修订更加滞后。但也有监管部门人士对条例修订的进展表示乐观,认为只要相关部门全力推动,并非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受访的业界人士纷纷向本刊记者表示,无论立足行业现状还是企业发展,都希望相关条例的修订工作能早日完成。面对业界的期盼,相关负责人在相关会议上也强调:“在《直销管理条例》修订过程中,广大直销企业更应齐心协力,以优质产品和服务赢回直销口碑,提升直销的美誉度,为促进直销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业界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做到帮忙不添乱,企业做好企业该做的,政府做好政府该做的,大家相向而行,才有可能实现多年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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