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生活馆宣称保健品能治病被罚25万元,“神医神药”的老骗局为何总能得手
发布时间:2023-10-1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集中曝光十起“神医神药”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在商业广告中冒充专家或名医开展宣传、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虚构或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等违法问题,引发业界关注。
在经历了行业大整顿之后,结合Euromonitor预测数据和当前行业发展趋势,消费者保健品消费心理短期承压过去,以及受疫情的影响,预计未来五年,国内保健品行业增速将至少保持在4%左右,2026年行业市场规模约5178亿元。
一边是人们健康消费需求增长,一边却有虚假夸大宣传破坏行业发展,高级健康管理师曹正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强化对保健品广告营销监管同时,提升公众的保健知识素养,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营销环节管理,对违法商家严惩严办,构建一个健康有序发展的行业生态。
虚假夸大宣传又“冒头”
新冠疫情以来,国民营养健康需求迎来了再次爆发,“屯药”现象更多是应对一时急需,人们对保健食品的消费却在持续增长,不过,虚假或夸大宣传的“顽疾”也依然存在。
按照规定,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不能替代药物,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在此次市场监督总局公布的“神医神药”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中,湖北省松滋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松滋市九九九健康生活馆发布“昇生源”牌保健品“番茄红素多烯酸乙酯软胶囊”和“达洛康胶囊”广告,其中含有“增强人体免疫力、攻克血栓、对心脑血管疾病、动脉硬化等疾病均有较好疗效”“纯天然植物提取保健品更安全呵护您的健康!调节血脂”等内容,夸大产品用途,对保健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能。该健康生活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4月,湖北省松滋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另一起典型案列中,商家的广告则是将普通食品说成能治病。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淄博顺德医药有限公司发布的普通食品广告中含有“降血糖”“健脾、养胃”“祛湿”等内容,宣称疾病治疗功能,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中含有“鼻窦炎、特效”等对功效的保证的内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5月,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没款20.87万元的行政处罚。
而在线上销售渠道,保健品夸大宣称的现象不少主播在直播间销售保健品,涉嫌故意夸大功效,特别是对一些食品和药物同源的保健品,夸大保健品对于疾病治疗的效果。
在某直播平台上,《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一位千万粉丝主播在销售一款药食同源保健品时称,这款保健品适合有肚子胀气、胃疼反翻、恶心呕吐情况的人,还称自己长期熬夜饮食不规律导致胃病,但是服用该款保健品后胃病明显好转。
然而,记者在商品详情页面看到,该保健品的功能是辅助保护胃黏膜,虽然产品成包括药食同源的植物成分,但是属于保健食品,而非治疗疾病的药物。
“卖保健品的主播通常都把产品讲解成功效非常厉害,不用吃药就能治病,这是直播间的普遍现象。”北京的消费者周女士经常通过直播购物,她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主播卖保健品时非常敢说,而商品详解页的介绍就相对正规一些,由此打“擦边球”。
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怀宇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有序发展承接消费需求
虽然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的规模已处于世界前列,但我国消费者平均用于保健品的花费处于较低水平。 2022 年,中国保健品人均消费支出仅为 33.94 美元,低于全球人均 38.80 美元,较美国人均 270.70 美元约 有 8 倍的差距。因此我国营养保健食品人均消费提升空间大,市场规模发展空间较大。
中国医保商会发布的《中国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发展报告》显示,目前,从供给端来看,我国是全球膳食营养补充剂产业链最为完整的国家之一,是全球最大的原料供应者,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生产国,拥有全球数量最多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近些年,不法分子造成的 “养老诈骗”、“虚假违法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成为保健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最大阻碍。权健事件之后,对于虚假夸大宣称等行业乱象,国家对保健品行业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
为了让保健食品不是药物观念深入人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起,在产品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设置警示区,明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同时警示区面积不小于其所在版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新修订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其中更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有关要求,明确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广告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具有保健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假冒的“保健品”危害可能更大。尤其是在网络上已经成为一些三无:“保健食品”销售的新渠道,配方就是“面粉+违禁药”,再贴上“蓝帽子”的防伪,编一个批准文号,再经过夸大虚假宣传,就变身成了热销的“网红保健品”。
南通市公安局曾在2018年破获了一起利用互联网跨省贩售三无保健食品的案件,并捣毁了一处隐藏在农家院中的生产窝点,一批网上热销的仁合胰宝等假冒保健品被曝光。
“消费者从哪种正规渠道选购保健食品时,都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注册号/备案号。”曹正建议,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标示信息,结合自身的状况选择适合的产品。无论国产保健食品还是进口保健食品,都可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查询到保健品的保健功能、功效成分、主要原料等信息,不要盲目相信销售人员的推荐和介绍。
“保健品生产企业对经销商内控有难度和纵容姑息是有区别的。”曹怀宇认为,保健食品行业高速的发展,离不开生产销售及营销推广等全链条从业人员的守法、诚信意识。只有建立了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诚信的经营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健食品行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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