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直销,释放压力!专项整治逐利执法、交易性处罚
发布时间:2023-10-2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就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出明确要求。净化执法环境,要求日益明确,对于直销行业来说,长久以来的行业压力得以缓解和有效释放。
专项整治执法突出问题
其实早在“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印发之前,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体已经得到好转,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然而仍旧有一些问题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还是隔三差五的会出现。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等,这些都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而这次“三年行动计划”的推出,目的很明确,那就是从现在开始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的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强化行政执法江都机制和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最终的目的还是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而针对重点领域突出行政执法问题,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于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本地区各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清单并进行专项整治。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将在2024年底前要基本建成。
净化执法环境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行政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在行政权力中的比重也越来越大。这也是导致出现上述各种执法问题的主要原因所在。
像行政处罚幅度显失公正,在“量”上表现出畸轻畸重、处罚主体不当、罚没收入中饱私囊。这直接导致营商环境变得恶劣,企业和群众权益受损,政府公信力下降。所以说,合理的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才能够促进公正执法。
今年10月1日起,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重点领域部分行政处罚事项从轻从重裁量基准》正式生效。这也代表着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完成了从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四个阶次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全面规范,并且构建起较为完整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体系。
浙江省只是代表之一,随着“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全国执法环境将得到净化,在保障执法公正性的同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最终让企业和群众的权益得到保障。
释放行业压力
对于直销行业和各行各业来说,国务院发布的“三年行动计划”是绝对的利好消息。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直销行业面对的执法更加严格,甚至执法过度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严格的监管能够保障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出轨”,但是有时矫枉过正也让企业蒙受损失。
直销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应该按照罚相当原则进行处罚,实施的处罚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相当。而部分“一刀切”执法,让很多企业利益受损。
除此之外,现实中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往往出于某些目的,对本机关权限范围内的法律赋予自己的行政处罚权随意处置,无原则地移交给下级行政机关行使,严重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使行政管理变成了一种交易。
像前面提到的浙江省市场管理局出台的政策里,就涉及到了反不正当竞争(传销、直销)。而“三年行动计划”对于行政执法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未来执法环境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和净化,对于直销行业来说,也是一种压力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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