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鱼养殖基地因修路搬迁索赔六千万(组图)
发布时间:2019-06-1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珍稀动物大鲵种苗养殖基地所在公司状告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和当地国土部门提出6000万元天价索赔,双方最终以1200万元达成调解
因修建西部沿海高速公路征地,珍稀动物大鲵种苗养殖基地因此搬迁。为此,该养殖基地所在公司将该高速公路公司、当地国土部门告至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6000万元的天价索赔,创下了我国公路史上前所未有的征地索赔天价纪录。
该案一度引起农业部、广东省政府等多方高度关注。昨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经过漫长的调解过程,近日,涉案各方终于握手言和,以1200万元补偿达成调解协议。
修建高速公路遭天价索赔
根据规划,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路段将横穿位于珠海斗门金鲵公司下设的中华倒刺鲃良种场经营用地。2004年12月,当地国土部门征用了上述良种场经营用地38.95亩。上述土地被征用后,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与金鲵公司大鲵南方种苗驯养繁育基地相距平均垂直距离为100米左右。金鲵公司认为自己的养殖场不得不搬走,但对此而引起的征地补偿范围及数额等问题,金鲵公司、该高速公路公司、国土部门分歧严重。
鉴于各方无法在短期内消除分歧,为不影响高速公路的施工,经协商,高速公路公司通过当地国土局向金鲵公司支付了200万元作为征地补偿费用的预付款,金鲵公司收款后让出了被征用的土地给高速公路公司施工。
2005年2月22日,就高速公路的建设是否必然导致大鲵南方种苗繁育基地整体搬迁等问题,三方共同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下称“珠江所”)对金鲵公司项目拆迁进行科学鉴定和损失评估,准备以此作为协商补偿的依据。
同年11月18日,珠江所评估认为该高速公路建设征用“金鲵公司”用地,致使中华倒刺鲃良种场和大鲵南方种苗驯养繁育基地应整体搬迁的损失为3165.9万元。
金鲵公司以此为依据向高速公路公司、国土局要求赔偿,三方经多次协商未果后,金鲵公司将国土局、高速公路公司诉至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向其赔偿损失共计5945.1205万元。具体包括:中华倒刺鲃良种场和大鲵南方种苗驯养繁育基地土地附着物拆迁损失986.3305万元,整体搬迁鱼类损失3165.9万元,因被告未及时支付补偿款导致损失1992.89万元。
补偿的范围成争论焦点
金鲵公司主张将中华倒刺鲃良种场、大鲵南方种苗驯养繁育基地全部进行整体搬迁,高速公路公司、国土局对此进行整体补偿。其理由是,高速公路横穿良种场,致使良种场无法进行正常生产、丧失功能。
同时,大鲵,俗称娃娃鱼,是我国的珍稀物种,生态价值及市场价值极高。大鲵喜静,而高速公路距大鲵南方种苗驯养繁育基地垂直距离只有百米远,对大鲵的摄食、性腺的成熟和发育造成严重影响,该地不适宜大鲵的保存、繁殖等研发工作。
当地国土局及高速公路公司则主张只对直接征用的38亩多土地进行补偿。其理由是,高速公路建设只征用了良种场的部分土地,不影响良种场其他部分正常生产。
如果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高速公路公司将因为征用了仅38余亩地应支付近6000万元,这将是中国公路史上前所未有的天价补偿,是不能接受的。
达成协议补偿1200万元
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金鲵公司是国家农业部、广东省计委、省海洋与水产厅批准立项建设的高科技企业,案涉大鲵南方种苗驯养繁育基地是唯一经农业部批准的专业机构。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是广东省交通厅下属交通集团专门为省级重点工程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而设立的项目公司。
因此,该案自受理以后,农业部、省海洋与渔业局及高速公路公司、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都高度关注。
在珠海中级法院主管院长、庭长亲自指挥、参与下,主审法官对涉案各方进行多次沟通调解。近日,当事三方终于坐到谈判桌上,经法院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就涉案征地补偿及赔偿纠纷合计向珠海市斗门金鲵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200万元,扣除此前已预付的200万元,还需支付1000万元,该款应于2008年1月26日之前付清;因修路征地引发的天价修路索赔案当事各方终于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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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鱼学名大鲵,是3亿年前与恐龙同一时代生存并延续下来的珍稀物种,被称为“活化石”,1959年即被国家定为二类野生保护动物。而中国大鲵品种最优,个儿大,一般体重可达100多公斤,寿龄达130年。
据悉,当年珠海市斗门金鲵野生动物养殖公司攻克了中国大鲵全人工繁殖技术难关,实现大鲵的全人工繁殖引起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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