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思路
发布时间:2023-11-2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思路)
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领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已成为我国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金融系统一直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健全和完善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维护好国家的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一、系统性金融风险:内涵、负面影响与风险防范
1.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内涵
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由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相互依存关系而导致的风险,受到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变动、外部金融因素冲击等因素影响。这种金融风险具有引发金融体系剧烈动荡的可能性,且对国际金融体系和全球实体经济都会产生巨大的负外部性。事实上,随着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之间联动性增强,任何一个微小的金融风险都可能通过金融体系的复杂网络对其他机构或市场产生影响,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其传播机制可以类比为“蝴蝶效应”。
2.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
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较强的负外部性,金融风险会从一个机构、市场或金融系统向另一个传播,引发系统性的市场震荡,从而影响到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和市场乃至实体经济。当发生系统风险时,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转就会失灵,这必然将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政治危机和国际动荡。以1929年大萧条为例,美国股市股票价格的暴跌引发了银行倒闭、物价暴涨、居民失业、生产停滞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并通过国际贸易和金融传导到整个世界,最终激化了不同国家间的矛盾,催化了“以邻为壑”的国际形势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因此,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安全、人民财产安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一旦金融体系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都将受到严重冲击,严重损害人民财产安全。因此,为了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负面影响,需要社会各主体共同努力,积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3.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
基于过去系统性金融风险应对的经验教训和研究,总体上学界提出了以下四点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要旨:
第一,强化宏观审慎监管。国家对金融领域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和预防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极为关键且有效的措施。金融机构和企业往往为了逐利而忽视高杠杆率和资本逆周期流动等金融风险。因此,国家应建立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及预警机制,同时做好宏观审慎政策与货币政策、微观审慎监管以及国家各领域政策规划等的协调配合,以统筹国家金融发展全局,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二,补齐系统性金融风险制度短板,包括通过金融稳定保障金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的风险保障网络,加强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加强多部门协调和内部纾困机制等。
第三,化解实体经济领域的债务风险,具体包括对非金融企业、居民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化解。特别是分税制改革后,部分国有企业杠杆高企,债务累积,因而更需要力争打破国有企业产业债刚性兑付,防范区域性金融问题转化为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四,持续化解中小金融机构业务风险。相对于大型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体量较小,抗风险能力更弱,容易出现金融风险的集聚。因此,要进一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风险化解工作,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防中小金融机构业务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设计
为了有效应对金融风险,201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意见》,2022年,央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从中可以看出,国家着力构建维护金融稳定的四梁八柱,健全金融风险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处置全流程全链条的制度安排。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指出,进一步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需要重点把握好三类关系,即中央与地方监管权责的关系、金融服务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中央银行与其分支结构关系。方案同时还提出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及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并相应调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及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三、未来金融监管思路
组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是我国金融市场快速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有效弥补了跨领域、跨市场、跨业态协调监管机制的短板,也有利于解决监管空白、监管套利、监管滞后等难题。组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之后,所有除证券业务之外的金融业务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体系。由此,国家可以统筹运用有限的监管资源,加强专业监管效能,对跨领域、跨市场、跨业态金融风险加强事先防范和事中事后处置,更加有力地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参与者依法合规执业、按照市场需求开展良性竞争,实现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防范风险三者统一。
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是金融风险主体监管的重点。地方金融监管改革的目标是要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方面的分工,分清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避免监管盲区和风险隐患。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为辅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规范金融市场运行秩序。
具体来讲,未来国家对金融领域的监管思路主要包括以下五点:
(一)发挥金融监管总局全局作用
国家金融监管局将统筹金融机构、地方监管部门开展金融安全工作。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要系统性金融监管,要加强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之间的协调,加强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协调,防止监管套利、监管空白可能引发的风险。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领全局的作用。
(二)深化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深化金融系统内体制改革应当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同时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国家要继续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外部市场约束,扎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三)全面数字转型提升金融安全
通过全方位大规模数据融合应用,金融行业能够更有效地实现风险管理实时化、决策支持智能化、资源配置精准化,将更多的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数字普惠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紧密结合,能够推动中国金融业积极向前发展,为经济各方主体提供更加市场化、精准化、数字化的金融服务。
(四)地方政府发展壮大实体经济
“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是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金融稳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关系密不可分。因此,地方政府要处理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关系,大力推动资金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资金“脱实向虚”。各相关部门要支持和帮助本领域、本行业企业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和盈利水平,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做支撑,预防各类金融风险。同时,地方政府也应加强本行业领域企业监管,在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上防风险,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
(五)提高群众风险识别能力意识
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假借“虚拟货币”“区块链”“数字资产”“低碳生活”等名义,名义上宣传“投资返利”“保本保收益”“保护环境”,实则通过虚构项目募集资金,或者通过炒作比特币、以太坊、矿机、“能量值”、虚拟货币资产等新概念诱骗投资者入场,吸收公众资金。面对不法分子采用的花样翻新的骗术,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明辨真假,认清非法集资骗局,避免自身的经济财产受到损失。同时,国家应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对有关非法集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从而扩大群众及社会监督面,让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维护好民众的私有财产。
总之,面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国家正在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设计。国家将通过发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全局作用,深化金融系统内体制改革,以数字化提升金融安全,地方政府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以及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身风险识别意识与能力这五大监管思路,进一步深化在金融领域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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