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
发布时间:2021-08-1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三小”车辆问题多
近年来,逐步富裕起来的农民,不甘“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俗,开始与城市人一样,生活节奏加快、生活方式转变,摩托车代替步行,农用车成为致富门路,既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也拉近了农村与城市间的距离,但由此也给交通管理带来了相当的难度。
据了解,短短十几年间,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从每年4万多人增至近10万人,而“三小”车辆交通肇事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杀手”!以豫西某县为例,2005年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326起,死亡41人,受伤217人,直接经济损失92万余元。其中涉及“三小”车辆肇事182起,死亡29人,受伤162人,经济损失61万余元,占全年各类交通事故起数的56%,占死亡人数的70%,占受伤人数的75%,占经济损失的67%。
所谓“三小”车辆,是指两、三轮摩托车,三轮农用运输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目前,农村“三小”车辆持续增长,伴之而生的是无牌无证车日益增多,年检率始终低徘徊。摩托车尤其突出。农用车新车时能及时挂牌,而按时参加年检的不多。有的农用车生产厂家任意加大车厢,有的车主私自加高栏板,有的擅自增加钢板数,核定1.5吨的车辆,实载多达五六吨十来吨,甚至更多。有的两轮车同载4人,普遍不戴头盔等等,超载、超座等违章行为屡禁不止。一些驾驶员未经正式培训,交通法规及安全意识淡薄。有些地方借助交警部门搭车收费依然严重,名目繁多,特别是保险费,收时尽收,赔时能避则避,能少则少,车主对此意见较大。另外,少数交通管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较差,群众不愿办理有关手续。
“三小”车辆事故特点
交警从诸多事故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中得出,“三小”车辆事故95%以上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造成的。一些交通参与者无视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致使类似事故与日俱增。
从事故发生类型看,主要有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载人等。一些驾驶员大开“英雄车”、“霸王车”、“晕乎车”和超载车,对于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听之任之。
从发生事故的地点及交通流量的角度来分析,一些新建道路应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特别是新建道路路面加宽改建后,交通事故不降反而迅速增长。
从发生事故的时间段来看,7时至22时左右是人员流动的高峰期,更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这个时间段,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较多。
从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天气分析,晴天能见度高,一些“三小”车辆驾驶人员超速行驶、抢道行驶,反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阴雨天,雪、雾天气,“三小”车辆驾驶员比较小心谨慎,车速较低,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多管齐下解难题
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安定有序,而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事关农村平安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
有关专家说,针对农村“三小”车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特点,各级交通管理部门首先要深入广大乡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上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盘、普法栏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
扎实开展“三小”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去年以来,我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开展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无牌无证车辆的滋生蔓延,交通管理部门重点查处了无牌无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收到了明显成效。当前,交通管理部门还要全面落实公路巡逻勤务机制,增强警力、科技投入和武装巡逻装备,加大执法治理力度,重点突破人口活动频繁的时间段、路段,坚持机动巡逻为主,重点执勤为辅,形成点、线、面网络结构,切实提高道路的管控能力。
进一步加强车辆源头化管理工作。当前,农村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失控漏管现象严重。严格“三小”车辆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试标准,提高“三小”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水平。
交通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交通事故预警机制,本着“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多方联动、先期预警”的工作机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省、市、县、乡逐级签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实行绩效管理,充分调动社会所有力量,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最终实现“道路畅通、事故下降、政府满意、人民称赞”的总体目标。⑩2
□本报记者高勇本报通讯员宋绍锋张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