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23-12-3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12月26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实施五周年专家座谈会在北京成功举办。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商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性社会组织、高等院校、平台企业、新闻媒体等单位四十余人齐聚一堂,回顾《电子商务法》实施五周年的历程,从政府监管、理论研究、企业实践多维度看成绩、看问题、看发展,总结经验、探索未来。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领导在致辞中表示,电子商务的发展壮大,既给经济发展带来新动能,也给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带来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电子商务法》因需而生、应时而出,作为电子商务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包容性。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永远在路上,需要密切关注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的发展,持续加强前瞻性、储备性研究,不断健全完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在主题报告环节,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作了《<电子商务法>的成就与发展》主题报告,阐述了《电子商务法》在保障产业发展、促进理论研究和指引司法执法三方面的成就,建议建立以平台治理为核心的规范体系。北京大学薛军教授作了《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与发展有关问题及对策建议》主题报告,从跨境进口和跨境出口两方面分析现状、提出建议。中国人民大学杨东教授作了《从电商法到数字经济促进法: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有益探索》的主题报告,分析了从电子商务法到数字经济促进法的科学逻辑和重大意义,提出了针对性政策建议。中国消费者协会潘海峰副秘书长表示,《电子商务法》强化了对电子商务消费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优化网络购物领域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都具有重要作用。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黄争取副秘书长表示,电子商务与网络诚信密不可分,中网联将以推动网络诚信建设为抓手,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在自由发言环节,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张道阳、市场监管总局竞策中心副主任徐磊、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处长陈琦然、商务部电子商务司二级调研员吴维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刘晓春、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阿拉木斯、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韬、淘天有限公司副总裁刘楠等与会人员积极讨论、深入交流。大家一致认为,《电子商务法》是一部具有开创性的法律。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我们应该与时俱进、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平衡论,统筹规范与发展、安全与创新,完善《电子商务法》,完善监管制度,努力实现政府高效监管、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消费者合法权有效保护的三赢目标。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叶宝文在总结发言时说,发展数字经济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也是世界经济竞争的前沿领域。《电子商务法》施行五年来,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的立法宗旨,得到了较好发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平台企业发展,需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平台责任、经营者义务、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法律应然、经济实然、监管必然的统一,共同努力促进我国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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